宁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倡议书
健康是立身之本,保障是幸福之基。人生难免遭遇风雨,疾病往往猝不及防,而一份规范、稳定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守护职工身体健康、化解家庭医疗风险的坚实屏障,也是企业规范经营、凝聚员工向心力、实现长远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石。在此,宁县医保局发出倡议:请各用人单位积极履责,请广大职工主动关注,积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每一个家庭筑牢健康“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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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9/19 10:41:25
健康是立身之本,保障是幸福之基。人生难免遭遇风雨,疾病往往猝不及防,而一份规范、稳定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守护职工身体健康、化解家庭医疗风险的坚实屏障,也是企业规范经营、凝聚员工向心力、实现长远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石。在此,宁县医保局发出倡议:请各用人单位积极履责,请广大职工主动关注,积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每一个家庭筑牢健康“安全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深刻吸取“泡药杨梅”“甲醛白菜”“染色莴笋”事件教训,切实加强蔬菜水果“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种植、收购、分拣、运输、仓储、销售等环节使用禁限用农药、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农药管理条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不断增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甘肃省消防条例》及国家、省、市“十五五”规划编制相关工作要求,庆阳市消防救援局牵头编制完成《庆阳市“十五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为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广泛汇聚社会各界智慧,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从2026年9月中旬至12月中旬,市委派出8个巡察组,对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残联、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公安局、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及下属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对庆城县高楼镇、宁县平子镇、镇原县平泉镇、环县曲子镇开展提级巡察,对县区和市直部门选人用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专项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各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国防观念,根据《庆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通知》精神,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定于2026年9月18日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庆阳市教育局、庆阳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2026年庆阳市科创大赛的通知》要求,经各县(区)遴选推荐、市教育局选拔评审、市教育局党组会审议,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详见市教育局官网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
因工作需要,正宁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已于9月10日由原办公地址(正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三楼)整体搬迁至新址(正宁县体育场看台三、四楼)。自9月10日起,我中心在新址正常对外办公,原址不再受理相关业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不断提升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庆阳市禁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禁牧。现公告如下:
为畅通信访渠道,倾听人民群众意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化解各类信访问题,根据工作安排,现将9月份县级领导接访公告如下:
我院定于2026年9月14日至9月15日对普外科进行搬迁。普外科由原住院一部五楼搬迁至住院一部四楼。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进一步警示社会各界铭记历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国防观念,检验我县防空警报技术性能,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更加坚定自觉地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经县政府同意,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将于2026年9月18日组织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进一步增强全民国家安全观,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国防观念,按照《庆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9.18警报试鸣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将于2026年9月18日组织开展县城区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9]89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1号)等精神,为强化省级统筹力度,持续规范院校招生办学行为,加强招考全过程监督检查,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单考单招录取(以下简称“单考单招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激发全市各级各部门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热情,推动形成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齐头并进的良好氛围,根据《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黑榜”发布办法(试行)》规定,经市政府审定,现发布2026年第1期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红黑榜”。希望荣登“红榜”的县和单位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被“黑榜”通报的县和单位要深刻反思,分析原因,寻求对策,迎头赶上。对因重视不够、履职不当、消极懈怠、推诿塞责等人为原因造成重大工作失误且屡教不改的,各相关县(区)和部门要做出问责处理,切实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及促进中医药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强化就业服务,畅通求职招聘渠道,促进人岗高效匹配,同时落实甘肃省2026年“源来好创业”资源对接服务季活动安排,立足岐黄故里中医药文化底蕴和产业资源优势,定于9月22日至24日,举办2026年庆城县“岐黄故里·创享未来”中医药大健康产业赋能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诚邀各类用工单位、求职人员和创业人员参加。现将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迎接2026中国苹果年会暨庆阳苹果品牌营销大会,集中展现庆阳苹果产业发展成果与黄土果乡人文魅力,由庆阳市果业发展中心、庆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陇东学院教育学院主办,庆阳市书法家协会、庆阳市美术家协会、庆阳市摄影家协会、庆阳市民间文艺家协会协办,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书画摄影暨文创作品。
为畅通信访渠道,倾听人民群众意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化解各类信访问题,根据工作安排,现将9月份县级领导接访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