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委托陕西立方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6年产能建设工程准备区块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监督。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委托陕西立方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6年产能建设工程准备区块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6年产能建设工程准备区块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产能8×104t/a,新建井场27座,扩建井场17座,油泥减量装置20座(位于现有井场内),取水井12口,配套的管线及道路工程。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
联系电话:13884123005
通讯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北关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陕西立方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7791323655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韦斗大道3652号中交科技城智慧交通产业园6号楼
邮箱:82410358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参与意见表下载见本文附件或通过生态环境部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前,公众均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
2026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