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县(区)政策文件库上线试运行公告
按照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庆阳市、县(区)政策文件库已建成,拟于4月15日上线试运行。4月10日至4月30日期间,庆阳市、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各部门网站(共33个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能出现数据异常变化、信息内容缺失等情况,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按照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庆阳市、县(区)政策文件库已建成,拟于4月15日上线试运行。4月10日至4月30日期间,庆阳市、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各部门网站(共33个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能出现数据异常变化、信息内容缺失等情况,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根据《甘肃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甘财金〔2024〕15号)《甘肃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甘人社通〔2024〕299号)《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进一步强化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庆政办发〔2022〕61号)文件要求,现将市本级2026年第四批拟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淤地坝工程安全运行管理,确保工程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甘肃省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运用管理的意见》的规定,现将我县中型以上淤地坝“三个责任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级防汛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落实防汛工作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发〔2024〕1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经办服务等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20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26号)精神,经个人申请、社区初审、街办复审、县(区)认定,市就业办组织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双向对接,拟援助王巧萍等25名就业困难人员到市直公益性岗位实现过渡性就业,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甘肃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庆阳市委、市政府作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5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经自查复核和省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经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验收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0931-8418642、0934-8270724)、电子邮件(zgb8418642@163.com、qyzgb215@126
为切实提高公司生态环保管理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我公司 自2026年3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将企业基本情况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1.大风的破坏能力较强,可能吹倒不牢固建筑物和设施,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大风可能导致电线杆被吹倒、变压器受损、造成停电,影响工厂、商场、医院等的生活和生产;大风将会增加森林草原火险气象风险等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提振消费工作部署,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汽车消费增长,经市政府同意,定于2026年3月16日-3月31日举办2026年“春动焕新·购在庆阳”汽车促销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甘肃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甘财金〔2024〕15号)《甘肃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甘人社通〔2024〕299号)《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进一步强化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庆政办发〔2022〕61号)文件要求,现将市本级2026年第四批拟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026年度公务员考试即将举行,为切实规范考试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广大考生及陪考人员合法权益,营造安全稳定、公平有序、诚信便捷的考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规范公务员考试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