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使用威胁、恐吓等手段或依靠“保护伞”“关系网”强揽、垄断环评审批、环保验收、环境监测、大宗固废处置等业务,以及弄虚作假等犯罪线索;
2.企业故意超标排放、乱排乱倒等涉嫌污染环境犯罪行为,以及背后有黑恶势力介入的犯罪线索;
3.借环境污染名义,组织群众聚众闹事,妨害正常执行公务或企业正常生产运行,严重影响社会秩序,从中谋取私利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4.在污染防治项目建设中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工程质量不达标、非法阻拦工程建设的犯罪线索;
5.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占资源,垄断、控制市场,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管理、合法经营秩序等“沙霸”“矿霸”违法犯罪线索;
6.以发布负面信息相要挟,向企业、个人索取财物的舆情敲诈违法犯罪线索;
7.其他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二、举报须知
1.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尽量详实,写明被举报人员或单位的基本信息、主要违法事实,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举报人需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捏造、虚构、夸大事实,若发现谎报或诬陷他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934-8687551(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2.邮寄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5号(庆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邮编745000)。
3.电子邮箱:qysthjzfd@163.com 。
生态环境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提倡实名举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行动起来,踊跃提供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