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市霸”等市场流通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告

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市霸”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特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市霸”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特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范围

(一)恶意索赔类违法犯罪线索

1.以打假、探店等为名义,在过程中通过恶意差评、反复投诉举报、网络曝光施压、滥用行政救济途径等方式,向经营者强行索要高额赔偿、敲诈勒索财物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2.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轻微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等手段对经营者施压,索要赔偿的“职业索赔”行为。

3.通过夹带、掉包、造假等方式伪造证据骗取赔偿,或对经营者进行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线索。

4.组织、策划、指使他人实施恶意索赔行为,形成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线索。

(二)强迫消费类违法犯罪线索

1.利用黑恶势力或“软暴力”手段,强迫消费者接受商品或服务、强迫交易对方接受高价等非法牟利的违法犯罪线索。

2.在餐饮、娱乐、旅游、住宿等服务消费领域,以威胁、恐吓、纠缠等手段强迫消费者消费,或设置消费陷阱、强制搭售、迫使消费者接受不公平交易条件的涉黑涉恶线索。

3.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他人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或强迫他人退出特定经营活动的违法犯罪线索。

4.利用网络平台有组织地实施强迫消费,或通过线下跟踪滋扰、威胁恐吓、聚众围堵等“软暴力”手段强迫他人消费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市霸”类违法犯罪线索

1.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旅游景区、汽车站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排挤打压合法商户的“市霸”等黑恶势力。

2.在市场流通领域垄断经营、操纵市场价格、打压竞争对手、非法控制行业或区域经营活动的涉黑涉恶线索。

3.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把持农贸市场等交易场所或资源,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商品交易市场、称霸一方、欺压其他经营者的“菜霸”“肉霸”等黑恶势力。

4.为市场流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充当“保护伞”,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干扰案件查办的公职人员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信件、来访等多种渠道向合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线索,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举报电话:0934-5521581

来信地址:甘肃庆阳市合水县文化路社区子午大道223号

邮政编码:745400

三、注意事项

1.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等主要事实以及相关证据材料,以便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2.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

3.提倡实名举报,对举报者、提供线索者,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于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等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踊跃举报市场流通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和乱象问题,共同营造安全稳定、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特此公告

合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1日

编辑/赵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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