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煤矸石回填沟壑生态治理(试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摘要:宁县金鸿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甘肃咨询集团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开展《宁县煤矸石回填沟壑生态治理(试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要求,环境影响评价需进行公众参与,本次主要公示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内容,并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宁县金鸿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甘肃咨询集团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开展《宁县煤矸石回填沟壑生态治理(试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要求,环境影响评价需进行公众参与,本次主要公示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内容,并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占地约600亩,其中包括40亩工业地,其余为流转荒地。建设一座约7000m2的一般工业固废周转储运站,并配套建设其他附属设施,年利用煤矸石45万吨用于沟壑水土流失的生态治理及土地提质增效。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县金鸿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宁镇辑宁北路6号东楼222室

联 系 人:惠拓

联系电话:15691966808

3、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甘肃咨询集团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街道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11-13层

联 系 人:何工   

联系电话:19995622205    电子信箱:19995622205@189.cn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如果有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快递邮寄、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宁县金鸿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4日

编辑/赵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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