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2025年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防汛责任人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运用管理的意见》,淤地坝工程防汛纳入地方各级政府防汛责任体系,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管理。根据要求,市、县、乡、村各级确定了全市538座中型以上淤地坝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相应职务的人员履行防汛责任。
2025年4月19日,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要求,组织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产能建设单站竣工进行了竣工环保专项验收。参加会议的有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会议听取了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对本项目建设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的介绍和汇报。验收组经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243号)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级、省级、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4〕118号)有关要求,经企业申报、县(区)人社局及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市人社局审核、专家实地评审,拟确定毛媛媛等6人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领办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定于2025年4月下旬在西峰召开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期一天。会议建议议程:(一)传达学习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市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四)审议《庆阳市董志塬保护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五)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农文旅融合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结合审议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根据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备案制和承诺制的通知》及中共庆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2025—2027年度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目录及学历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结合《庆城县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第一批报名情况,延长庆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资源与环境类”和庆城县农业产业化
长庆油田陇东油气开发分公司2025年对2024年页岩油新增部署产能建设工程环评工作已委托西安中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要求,公开下列项目信息:
根据《甘肃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甘财金〔2024〕15号)《甘肃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甘人社通〔2024〕299号)《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进一步强化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庆政办发〔2022〕61号)文件要求,现将市本级2025年第四批拟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甘肃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甘财金〔2024〕15号)《甘肃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甘人社通〔2024〕299号)《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进一步强化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庆政办发〔2022〕61号)文件要求,现将市本级2025年第三批拟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