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深入推进公安交管领域作风整治,坚决打击交管车驾管窗口、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及周边非法中介、买分卖分等违法行为。规范车驾管窗口服务秩序,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执法服务秩序,净化政务服务环境、维护公平公正的道路交通管理环境和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深入推进公安交管领域作风整治,坚决打击交管车驾管窗口、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及周边非法中介、买分卖分等违法行为。规范车驾管窗口服务秩序,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执法服务秩序,净化政务服务环境、维护公平公正的道路交通管理环境和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针对全县车管、交通违法处理室、机动车检测站、驾驶人考场等交管业务窗口及周边区域,重点征集以下两类违法违规线索:
(一)非法中介违法违规线索
1.在交管窗口周边尾随、搭讪、拦截办事群众,强行招揽代办车驾管业务,扰乱窗口正常办公秩序的行为。
2.以“考试包过”“年检包过”“内部选号”“买分卖分”“公安有熟人”“插队办理”“加急办理”等名义及虚假承诺、虚假宣传,夸大业务难度、虚构办事渠道,骗取、索取群众高额代办费用的诈骗牟利行为。
3. 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驾驶证,或伪造、买卖相关证明文件、票据,违规违法办理车驾管业务。或者非法代办机动车上牌、过户、年审、驾驶证补换、审验等正规可自助、可通办的交管业务,违规收取费用、变相牟利的行为。
4.非法获取、倒卖群众车辆、驾驶证、身份证等个人信息,用于违规代办业务、骚扰群众的行为。
5. 公安交管工作人员、第三方服务人员与“非法中介”内外勾结,违规代办业务、徇私舞弊、通风报信、吃拿卡要,为“非法中介”牟利提供便利或充当“保护伞”。
6. 其他侵害群众利益、破坏交管服务秩序、影响公平公正办事的“非法中介”及关联违法违规行为。
(二)买分卖分违法犯罪线索
1.个人以牟利为目的,主动出售、购买机动车驾驶证记分,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处理交通违法、缴纳罚款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2.非法中介人员组织、拉拢、介绍、撮合群众开展驾驶证记分买卖交易,专门从事代扣分、消分牟利的行为。
3.通过朋友圈、微信群、短视频平台、线下揽客等线上线下渠道,发布“高价收分”“低价卖分”“违章代消”“包处理记分”等违法招揽信息,实施交易牟利的行为。
4.勾结内部人员违规操作,以“内部疏通关系”“插队办理”“优先消分”等名义,为买分卖分、代扣分行为提供便利,违规办理非本人交通违法记分处理业务,徇私舞弊、违规履职,牟利的行为。
二、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接受群众线索举报。
三、举报方式
为方便群众举报,开通多种实名、匿名举报渠道,欢迎广大群众如实提供线索(包含事发时间、地点、涉及人员特征、交易记录、聊天截图、视频照片等有效证据)。
1.举报电话:0934-6121864(工作日:上午9:00-12:00,13:00-17:00)。
2.现场举报:正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值班室。
四、相关承诺与说明
1.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
2.对收到的所有线索逐一登记核查,一经查实,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中介、买分卖分违法人员,严肃追责相关违规违纪人员。
3.对提供重大有效线索的群众,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恶意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正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