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庆阳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方案

【海报】庆阳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方案

庆阳市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图)

【海报】庆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海报】庆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9月14日,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庆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办法》共五章二十八条,主要包括总则、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制定、计费方式、行为规范与监督管理、附则等内容。

关于《庆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 办法》的政策解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应急管理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扎实做好灾害事故防范应对准备工作,根据2023年7月18日全省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定西现场会议精神,制定了《庆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2号)、《甘肃省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庆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庆城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2023年-2028年)

庆城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2023年-2028年)

甘肃省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明细表

甘肃省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明细表

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全市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销售行为的通告

为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以下简称低速电动车)销售行业发展,全面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规范全市低速电动车销售事项通告如下: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甘肃子午岭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制度》的通知

第一条 为加强甘肃子午岭省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甘肃省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试行)的通知

《庆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试行)》已经五届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庆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3年版)的通知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5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对《庆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庆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参加甘肃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2022年5月23日至9月24日,甘肃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在兰州市举行。本次运动会,我市派出513人的代表团参加了28个大项的激烈角逐。赛会期间,代表团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体教练员、运动员及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下,成功夺得奖牌101.5枚,团体总分1098.5分,取得了参加省运会历史最好成绩,并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实现了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展现了庆阳人民奋发向上、敢为人先的精神风貌,为全市赢得了荣誉。为激励全市广大体育工作者为建设体育强市接续奋斗,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10家先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庆阳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已经五届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举措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进一步推动基层卫生健康服务更加均衡覆盖城乡社区居民,提升群众获得感,我委制定了2023-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便民惠民服务举措,并征求了国家医保局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庆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度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农人发〔2023〕12号)、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3〕17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全市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庆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全市秋播冬小麦和冬油菜品种布局的指导意见

围绕抓好粮油生产,以“主栽品种突出、搭配品种合理、示范品种充足”为原则,以提高冬小麦、冬油菜产量为目标,稳定播种面积,优化品种布局,提高抗灾抗风险能力,为秋播作物单产提升行动提供良种支撑,推动冬小麦、冬油菜等粮油作物绿色化、标准化生产,不断提升粮油作物综合生产能力。加大新品种引进筛选和示范力度,因地制宜,把优良品种推广到最适宜的生产种植区域,配套集成绿色、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提升优良品种增产增收潜力,为保障明年粮油丰收奠定坚实基础。

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建设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3〕179号)文件要求,全市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拟于12月初召开。为做好2023年度建设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做好2023年度甘肃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23年度甘肃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甘科奖〔2023〕1号)精神和《关于举办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培训会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提名工作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庆阳市2023年8月份市场主要商品价格变动情况综述

8月份庆阳市场主要商品货源丰富,供应充足,价格基本保持稳定。与上月相比:成品粮及小杂粮稳中有降;肉蛋类价格上涨;蔬菜价格回升;建材价格下降;农资价格有升有降;成品油价格持续上调;居民服务价格、涉防疫商品价格继续保持平稳。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新污染物治理任务清单的通知

为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提升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3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任务清单。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深化文旅融合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奖励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支持深化文旅融合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奖励补贴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数字政府建设暨服务能力提升重点任务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国、省关于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全市数字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数字政府服务能力,现对2023年重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确保各项任务完成。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庆阳市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任务清单的通知

每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0平方公里,到2025年,全市水土保持率达到58.47%,实现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双下降”,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和工作体系更加完善,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管控。到2035年,全市水土保持率达到70.20%,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控制,水土流失治理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全面形成,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显著增强,水土流失监管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庆阳市秋粮作物中后期生产管理技术指导意见

当前,我市秋粮作物长势良好,春播玉米正值灌浆乳熟期、大豆正值开花结荚期、马铃薯正值块茎膨大期,是生产管理的重要时期,也是产量形成的关键时期。根据当前秋粮作物长势情况和未来气候、病虫害发生发展趋势,现提出秋粮作物中后期生产管理技术指导意见。

关于印发华能正宁电厂及关联项目搬迁安置补偿补充方案的通知

因华能正宁电厂及关联项目搬迁安置小区选址及土地性质变更,经县政府与华能正宁电厂协商,在《华能正宁电厂及关联项目搬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县委办发〔2022〕95号文件)的基础上,制定本补充方案。

关于印发《华能正宁电厂及关联项目搬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确保华能正宁电厂及关联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依据华能正宁电厂及关联项目相关用地、生态环境影响、项目核准(备案)等支持性文件,参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20〕41号)、《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执行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资耕发〔2020〕5号),搬迁户房屋、土地及地面附着物根据评估公司评估价格补偿,其他未纳入评估的地面附着物按照《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认征收集体土地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庆政办发〔2017〕86号)执行,

2023年1-7月庆阳市8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1-7月庆阳市8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1-7月庆阳市8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7月庆阳市8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7月庆阳市8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7月庆阳市8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沙尘天气影响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

受西北地区沙尘影响,预计我市17日至18日将出现大风及沙尘天气,部分时段空气质量为严重污染,日环境空气质量以中度污染为主。

庆阳市2023年7月及1—7月空气质量状况

7月,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64,同比上升10%,空气质量同比变差。8县区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7.8%,同比减少7.8%;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2.2%;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5%;二氧化硫(S02)平均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4.3%;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12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为0.7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2%;臭氧(03)平均浓度为15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是重要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全市城市(含县城)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全面提升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2〕22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1

甘肃省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措施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双拥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关于推行使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的通知》等制定本措施。

甘肃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从优待警工作,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公安英模精神,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警心、激励队伍、鼓舞士气、抚慰家属,根据《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和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精神,制定本细则。

庆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经过5年努力,到2023年,初步构建起市、县、校(学区)三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的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体系。到2035年,形成遴选与培养、管理与使用紧密结合的骨干教师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的骨干教师队伍,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关于表彰庆阳市二类技能竞赛暨 第十七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竞赛 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为提升职业学校师生技能水平,推进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全市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和内涵发展,助力全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由庆阳市教育局、市总工会主办的庆阳市二类技能竞赛暨第十七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竞赛于3月3日落下帷幕。按照竞赛奖项设置办法,共产生一等奖248个、二等奖404个、三等奖533个,14名评委获优秀评委奖,20名竞赛工作人员获先进工作者奖,6个单位分别获团体一、二、三等奖,一等奖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根据《庆阳市职业学校技能竞赛实施办法(试行)》,经竞赛组委会研究决定,对本

甘肃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为做好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甘肃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规范和加强甘肃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制定了本《办法》。

《甘肃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加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56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教育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9〕10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庆阳市可能发生山洪灾害(蓝色预警),请注意防范!

甘肃省水利厅、甘肃省气象局于2023年08月06日12时00分联合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风险蓝色预警:预计08月06日14时~08月07日05时,庆阳市西峰区、庆城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镇原县,平凉市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华亭市、静宁县,天水市秦州区、麦积区、清水县、甘谷县、武山县,定西市岷县、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陇南市武都区、成县、文县、宕昌县、康县、西和县、礼县、徽县、两当县,甘南州舟曲县,兰州市榆中县,白银市会宁县等地区将有短时强降水,最大小时雨强50-80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2年度市长金融奖获奖单位的决定

2022年,全市金融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和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重要论述,落细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金融工作部署要求,着力构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1+N”责任和政策体系,不断强化金融要素服务保障,切实加大实体经济融资支持力度,有效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全市完成金融业增加值42.58亿元,同比增长5.2%,占三产增加值的12.33%,金融业已成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庆阳市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指引

庆阳市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指引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户主或委托人向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城乡困难居民,均可申请享受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西峰城区2023年7月份生活饮用水 末梢水水质监测结果公示

2023年7月份,市疾控中心采集西峰城区20个监测点用户龙头水水样20份(出厂水1份,末梢水19份),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06)开展水质13项指标检测(包括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铁、锰、高锰酸盐、氨、游离氯和硫酸盐)。经检测,20份水样中1份游离余氯低于国家限制标准(国家标准:末梢水≥0.05mg/L),20份水样硫酸盐超过国家限制标准(国家标准:<250mg/L),其余所检指标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详见附表)。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王文舟同志任职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王文舟同志任职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志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志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于公布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关于公布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做好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总工会 甘肃省企业联合会 甘肃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做好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人民政府机构简称的通知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简称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54号)精神,为便于工作衔接和方便使用,现将市政府工作部门、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简称予以规范,请遵照执行。2019年2月2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庆阳市人民政府机构简称》同时废止。

2023年第二季度庆阳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公示

2023年二季度,全市共监测12个县级地表水、地下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分别为:合水县新村水库水源地、香水水库水源地、徐阳沟水源地,镇原县尤坪水源地,环县庙儿沟水源地、张南湾水库水源地,庆城县马岭纸房沟水源地、芡子沟水库水源地,正宁县 庵里水库水源地,宁县城区水源地(城乡供水站一水厂1号井、马坪水厂2号井、水门沟3号井),华池县柔远东沟水源地、鸭儿洼水源地。

庆阳市2023年1—6月份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

根据国家采测分离监测数据和甘肃省庆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情况,2023年1-6月份,马莲河、蒲河、洪河、四郎河、葫芦河、支党河等流域8个国考断面、8个省考断面和7个市考断面剔除环境本底影响后全部达标,水质达到优良级别(达到或优于Ⅲ类)20个,水质优良比例为86.96%。全市开展监测的2个市级水源地、12个县级水源地、23个乡镇级“千吨万人”水源地水质剔除环境本底影响后全部达标。

2023年1—6月份庆阳市河流地表水环境质量公示

根据国家采测分离监测数据和甘肃省庆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情况,2023年1-6月份,马莲河、蒲河、洪河、四郎河、葫芦河、支党河等流域8个国考断面、8个省考断面和7个市考断面剔除环境本底影响后全部达标,水质达到优良级别(达到或优于Ⅲ类)20个,水质优良比例为8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