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份庆阳市河流地表水环境质量公示

根据国家采测分离监测数据和甘肃省庆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情况,2023年11月份,马莲河、蒲河、洪河、四郎河、葫芦河、支党河等流域23个国、省、市考核断面(8个国考、8个省考、7个市考)剔除环境本底值后全部达标,水质达标比例为100%,21个断面达到优良级别(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优良比例为91.3%。

庆阳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公开5起燃气行业违法案例

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庆阳市积极贯彻落实省、市的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扎实开展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现将集中攻坚期间5起燃气领域执法案例予以公布,旨在以案为鉴、以案为戒,警示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强化安全法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守相关法律法规,筑牢安全底线,形成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2023年11月8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11月8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11月8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1-11月8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1-11月8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1-11月8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庆阳市2023年11月及1—11月空气质量状况

11月,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00,同比下降10.7%,空气质量同比有所变好。8县区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1.6%,同比减少2%;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6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2%;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3.3%;二氧化硫(S02)平均浓度为1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2.2%;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1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3.8%;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为0.9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臭氧(03)平均浓度为88微克/立方

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榜”(第21期)

12月15日,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黑榜”发布暂行办法》,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红榜”名单。

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榜”(第20期)

12月13日,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黑榜”发布暂行办法》,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红榜”名单。

正宁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说明

为全面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依法、科学、迅速、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正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正宁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正宁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经十八届县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落实。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表扬庆阳市林草知识竞赛优秀团体和个人的通报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表扬庆阳市林草知识竞赛优秀团体和个人的通报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表扬庆阳市林草知识竞赛优秀团体和个人的通报

庆阳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庆阳市市级林长及责任区域的通知

庆阳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庆阳市市级林长及责任区域的通知

庆阳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庆阳市市级林长及责任区域的通知

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榜”(第19期)

12月11日,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黑榜”发布暂行办法》,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红榜”名单。

庆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

当前,我市农牧业已进入冬季生产时期,对于保障明年粮食丰收和“菜篮子”稳定供应意义重大。为了切实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确保全市今冬明春农业生产安全,现就做好农业减灾防灾工作通知如下:

关于《庆阳市电力接入工程投资界面实施办法》的意见征集反馈情况

《庆阳市电力接入工程投资界面实施办法》形成后,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商研,征求了26个市直有关部门、8县(区)政府、3个市管工业园区(集中区)的意见建议。从11月30日至12月3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面向全社会征求了意见建议,提交市司法局和市市场监管局进行了规范性文件和公平竞争审查。先后征求到意见建议9条,采纳意见建议2条,在修改完善并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审议,12月6日以庆政办发〔2023〕111号印发实施。

关于《庆阳市电力接入工程投资界面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园区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庆阳市电力接入工程投资界面,建立政府、供电公司、用电客户共同承担的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持续优化提升我市电力营商环境,制定了《庆阳市电力接入工程投资界面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电力接入工程投资界面实施办法》的通知

《庆阳市电力接入工程投资界面实施办法》已经五届市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庆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2011年市政府1号令出台《庆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21年省政府出台《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明确提出:健全质量政策制度,鼓励地方按有关要求规定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实施激励。省政府对市州政府年度质量工作考核中,质量激励措施(设立市政府质量奖)是1项重要的考核指标。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结合庆阳市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庆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规范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工作, 促进质量管理创新,激励引导全社会传播先进质量理念、落实质量管理要求,推动庆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关于做好2023年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庆阳市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市揭榜挂帅和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管理,市科技局制定了《庆阳市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榜”(第18期)

12月1日,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黑榜”发布暂行办法》,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红榜”名单。

庆阳优化营商环境“红榜”(第17期)

11月29日,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黑榜”发布暂行办法》,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红榜”名单。

庆阳优化营商环境“红榜”(第16期)

11月27日,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黑榜”发布暂行办法》,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红榜”名单。

庆阳优化营商环境“红榜”(第15期)

11月24日,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黑榜”发布暂行办法》,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红榜”名单。

庆阳优化营商环境“红榜”(第14期)

11月23日,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黑榜”发布暂行办法》,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红榜”名单。

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榜”(第13期)

1月30日,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黑榜”发布暂行办法》,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红榜”名单。

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榜”(第12期)

1月5日,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黑榜”发布暂行办法》,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红榜”名单。

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榜”(第11期)

12月28日,庆阳市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黑榜”发布暂行办法》,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红榜”名单。

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榜”(第10期)

12月21日,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黑榜”发布暂行办法》,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红榜”名单。

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榜”(第9期)

12月14日,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黑榜”发布暂行办法》,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红榜”名单。

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榜”(第8期)

12月6日,庆阳市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黑榜”发布暂行办法》,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红榜”名单。

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榜”(第7期)

11月28日,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黑榜”发布暂行办法》,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红榜”名单。

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榜”(第6期)

11月17日,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黑榜”发布暂行办法》,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红榜”名单。

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榜”(第5期)

11月10日,庆阳市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黑榜”发布暂行办法》,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红榜”名单。

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榜”(第4期)

11月3日,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黑榜”发布暂行办法》,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红榜”名单。

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榜”(第3期)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盯住有限目标、解决突出问题”的总体思路,以“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和“千名干部帮千企”为载体,全面出台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以担当精神直面矛盾,以创新思维解决问题,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10月28日,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黑榜”发布暂行办法》,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红榜”名单。

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黑榜”(第2期)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盯住有限目标、解决突出问题”的总体思路,以“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和“千名干部帮千企”为载体,全面出台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以担当精神直面矛盾,以创新思维解决问题,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10月20日,庆阳市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黑榜”发布暂行办法》,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红黑榜”名单。

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榜”(第1期)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盯住有限目标、解决突出问题”的总体思路,以“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和“千名干部帮千企”为载体,全面出台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以担当精神直面矛盾,以创新思维解决问题,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10月13日,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黑榜”发布暂行办法》,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红榜”名单。

庆阳市揭榜挂帅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市揭榜挂帅和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管理,市科技局制定了《庆阳市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关于《庆阳市2021-2022年供暖季天然气应急保供分级预案》的政策解读

根据甘肃省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联合协调机制《关于印发甘肃省2023—2024年供暖季天然气应急保供分级预案的通知》(甘协调〔2023〕31号)要求,制定本预案。预案制定后,通过市工信局网站向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等相关单位意见,通过了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反复修改完善,经市政府同意,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2023—2024年供暖季天然气应急保供分级预案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2023—2024年供暖季天然气应急保供分级预案的通知

根据甘肃省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联合协调机制《关于印发甘肃省2023—2024年供暖季天然气应急保供分级预案的通知》(甘协调〔2023〕31号)要求,现将《庆阳市2023—2024年供暖季天然气应急保供分级预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保障今冬明春天然气有序供应。

关于宁县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 临时使用林草地恢复植被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为了加强对临时使用林草地恢复生产条件和植被工作的管理,维护国家林草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宁县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临时使用林草地恢复植被管理办法(试行)》,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于2023年11月20日印发并实施,有效期2年,现就出台背景、必要性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宁县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临时使用林草地恢复植被管理办法(试行)

《宁县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临时使用林草地恢复植被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十八届县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庆阳市水务局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

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高公平竞争审查政策透明度,畅通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途径,现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

2023年1-10月8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1-10月8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1-10月8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10月8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10月8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10月8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庆阳市2023年10月及1—10月空气质量状况

10月,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46,同比下降19.3%,空气质量同比有所变好。8县区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9.5%,同比减少0.1%;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6%;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9.6%;二氧化硫(S02)平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1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3%;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为0.8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臭氧(03)平均浓度为10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

宁县县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3年10月版)

《宁县县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3年10月版)》依据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在用事项,按照“四级46同”标准认领、编制、汇总,包含政务服务事项1562项,其中行政许可481项,行政确认141项,行政给付37项,行政裁决7项,行政奖励53项,其他行政权力137项,公共服务事项672项,全部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宁县子站公开发布。

庆阳市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3年10月版)

庆阳市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3年10月版)

庆阳市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3年4月版)

庆阳市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3年4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