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枢纽开展数据直达基层试点方案》和甘肃省大数据中心《甘肃省数据直达基层试点实施方案》要求,为全力做好我市数据直达基层试点工作,实现国务院部门及其他省垂政务数据直达基层、数据高效有序共享,发挥数据共享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服务企业和群众等方面的作用,制定本方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庆阳市数据直达基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五届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3年10月20日
庆阳市数据直达基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枢纽开展数据直达基层试点方案》和甘肃省大数据中心《甘肃省数据直达基层试点实施方案》要求,为全力做好我市数据直达基层试点工作,实现国务院部门及其他省垂政务数据直达基层、数据高效有序共享,发挥数据共享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服务企业和群众等方面的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庆阳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市级数据直达系统,并与省级平台深度对接,实现通过市级政务数据共享平台直接查阅、申请使用53个国务院部门、54个省直部门共计2.8万余类政务数据资源。
通过试点,有效解决数据共享不直接、数据资源不丰富、供需对接不精准、数据提供不及时等问题。实现市县级50个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采取数据共享方式核验证照;数据共享审核时长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市县使用办件回流数据监管办理状态的政务服务事项达到30个以上;打造3个以上典型用数案例。
二、试点范围
市本级和各县(区)开展数据直达基层试点工作。
三、技术架构
按照《全国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互联互通接口规范》《甘肃省数据直达系统技术规范》要求,省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市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之间通过接口查询、接口上报等方式进行数据资源目录、数据供需对接、数据共享申请等对接,并进行库表、文件资源的共享交换,实现各层级数据互联互通。具体层级关系如图所示。
四、主要任务
(一)建设数据直达系统。按照《甘肃省数据直达系统技术规范》,依托现有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庆阳市本级数据直达系统(市端),包含数据资源目录、数据资源管理、数据共享申请、数据供需对接、组织机构查询、运行统计监测、安全防护等内容,并实现与省级数据直达系统的对接。(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数据直达系统(市端)。建设数据需求填报模块,通过调用省级平台数据需求填报相关接口,将市级平台初审后的国家平台数据需求提交到省级平台,省级平台接收后提交到国家平台,市级平台调用省级平台数据需求审核进度查询相关接口,查看提交的数据需求审核进度及审核结果信息,同时将信息同步给数据需求提交方。
数据直达系统(县端)。无需建设,直接使用市级平台。
(二)完善标准规范。根据省上编制的《甘肃省数据直达系统技术规范》,规范数据直达基层业务流程,推进数据直达基层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应用。(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三)加强系统运行管理。加强对数据直达工作的全流程运行监测,做好与数据直达系统省数据资源平台的联调测试、运行监控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对数据资源目录、数据资源管理、数据供需对接、共享申请、数据异议处理、应用创新推广等工作进展进行监测。重点监测受理审批超时、接口零调用及异常高频调用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确保数据直达基层各个环节有序推进,保障数据资源高效有序利用。(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四)开展数据申请及数据回流。根据工作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和省直有关部门提出共享数据使用需求。做好国垂系统和省垂系统政务服务办件回流数据的承接应用,进一步夯实市县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数据基础。(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五)深化共享应用。市直各部门、各县(区)要以需求为导向,推动数据在基层融合应用,发挥数据资源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实现50个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采取数据共享方式核验证照;使用办件回流数据监管办理状态的政务服务事项达到30个以上;年底前推出数据直达基层创新应用场景不少于3个。(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六)保障数据安全。强化国、省数据直达基层通道的安全防护建设,完善基础支撑环境安全,通过白名单、身份认证等方式,对数据使用方的合法性进行鉴别;对数据直达相关接口进行监测,防止非法调用或恶意调用;重要数据实现加密传输,保障数据上传下达的传输安全;严格数据申请、审核、使用流程,加强数据日志审计,实现数据使用全程留痕、可追溯。(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五、进度安排
(一)制定建设方案。2023年10月20日前,由市大数据中心牵头起草《庆阳市数据直达基层系统建设方案》,组织开展方案评审及项目招投标工作。
(二)实施系统建设。2023年10月底前,市大数据中心配合承建方完成数据直达系统建设,实现数据资源目录、数据资源管理、数据供需对接、共享申请、数据异议处理、应用创新推广等功能,并实现与省级平台的对接。
(三)开展试点应用。2023年11月底前,实现50个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采取数据共享方式核验证照;实现办件回流数据监管办理状态的政务服务事项达到30个以上;谋划实现创新应用场景不少于3个。
(四)进行试点总结。2023年12月20日前,认真总结试点工作成效、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等,并及时将总结报告报送省大数据中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本地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试点工作推进机制,由大数据部门牵头实施,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审批(查)、市财政局负责项目经费保障、市审计局负责项目审计监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项目招投标服务保障等工作。
(二)强化协同配合。市大数据中心统筹部署数据直达基层试点工作,聚焦数据直达试点各项对接任务,围绕业务、技术等方面进行研究细化,做好数据直达系统(市端)开发、建设、联调测试以及运维保障;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要对照国务院和省直部门共享数据清单,认真研究谋划应用场景,积极申请数据回流共享,配合大数据部门落实好数据应用工作。
(三)确保数据安全。市、县要强化数据资源共享安全管理,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数据直达各环节安全责任主体,加强安全传输、访问控制、授权管理,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数据共享安全管理责任,持续提升整体防护水平,确保数据共享安全可控。
(四)积极推广试点。市大数据中心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需要,适时在全市范围推广,充分发挥数据共享赋能基层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