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戏曲类本科专业招生省际联考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戏曲类本科专业(以下简称戏曲类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戏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际,戏曲类专业招生考试采取省际联考的形式举行。经普通高校戏曲类专业招生省际联考工作协调小组商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规范我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康复)机构管理,更好保障工伤职工权益,不断提升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便捷度和工伤职工获得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甘肃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甘肃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甘肃省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医疗(康复)机构申报,市、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初审、有关单位和工伤医疗专家评估,现将符合条件的19家工伤保险医疗协议机构,1家工伤保险康复协议机构名单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期为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以
在庆阳这片古老而充满活力的黄土地上,我们共同承载着传承与创新的历史使命。革除丧葬陋习、培育文明新风,不仅是对中华传统美德的弘扬,更是庆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为此,我们特向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旨在携手共创文明、俭朴、节约、绿色的殡葬新风尚,为建设幸福美好新庆阳贡献力量。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165号)和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业务经办工作的通知》(甘社保发〔2024〕13号)规定,现将庆阳市本级第二批拟享受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华能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68户企业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来函或来电,我们将及时受理,并如实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
根据《甘肃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甘财金〔2024〕15号)、《甘肃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甘人社通〔2024〕299号)《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进一步强化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庆政办发〔2022〕61号)文件要求,现将市本级2024年第十六批拟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象,指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且贷款期内未达到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庆阳市辖区内(不受庆阳市户籍限制)已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从事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具体包括下列人员: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3、退役军人;4、刑满释放人员;5、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7、返乡创业农民工;8、网络商户;9、脱贫人口;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除助学贷款、脱贫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教育系统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市人社局转发《省人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校推荐,县(区)教育局、人社局审核,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联合审查,拟推荐芮晓宁等93名同志晋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陈万军等4名同志晋升中专正高级讲师职称,郭亚萍等41名同志晋升中专高级讲师职称,宫海燕同志晋升中专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称,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太昌镇二级优质煤炭配送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