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2025年产能建设(甘肃区块)井站中期调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摘要: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2025年产能建设(甘肃区块)井站中期调整工程环评工作已委托西安中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要求,公开下列项目信息: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2025年产能建设(甘肃区块)井站中期调整工程环评工作已委托西安中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要求,公开下列项目信息: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2025年产能建设(甘肃区块)井站中期调整工程分布于环县。工程地面建设共涉及11个井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钻采油井47口、井场47座(新建39座,扩建8座),采油管线62.11km,同时配套建设道路、供水、通信等工程,建设总投资约2亿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

通讯地址:甘肃省庆阳市环县洪德镇第七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

邮编:745400

联系人:赵主任

联系电话:1399349606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西安中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438号

邮编:710054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9-87821765

E-mail:xazdhjkj@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内容、格式及填写要求以生态环境部相关要求为准,可通过以下链接自行下载(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也可通过本公告附件中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欢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以及周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非环保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内。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以上通讯地址邮寄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二日

编辑/赵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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