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 市扶贫办 关于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输转工作方案 (6)

摘要:按照培训与脱贫相结合、培训与素质提升相结合、培训与劳务输转相结合的方针,坚持政府推动、部门监管、培训机构主办、农民受益的原则,紧密结合贫困家庭劳动力培训需求和人力资源市场劳务输转需要,综合运用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知识型、技能型贫困家庭劳动力、农村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培训力度,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领域转移,帮助广大农民提高素质、增加收入,实现脱贫致富。

四、责任分工

(一)统一下达工作计划。针对目前全市农村劳动力培训和劳务输转工作力量分散,管理部门较多,没有形成有效合力的现状,从2015年开始,我市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和劳务输转工作在市农民技能培训工作指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人社、教育、农牧、扶贫、妇联统一下达培训输转计划,各县(区)政府对辖区内各类培训资源按照机构实体化、或培训项目、或培训内容进行整合,搭建起一个以精准扶贫培训为目标的综合性培训输转平台,并依据本实施意见涉及的培训项目,组织专人到村、到户、到人对每个劳动力的个人情况、从业现状、技能水平、培训需求、输转愿望进行调查和登记,推行培训建档卡(附表二)和培训实名制台账(附表三),实施精准培训。

(二)建立分工协作机制。按照目标任务同向、力量使用同向、资金集中同向,县(区)整合资源,年终各算各账、各记其功的原则,进行资金和项目整合,建立市人社、教育、财政、农牧、扶贫、妇联等部门精准扶贫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劳务输转协调联动分工协作机制,统一指导开展全市精准扶贫培训工作。具体职责为:1、市人社局:承办全市农民技能培训工作指导小组日常业务;负责起草全市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劳务输转支持计划实施方案;负责本《实施方案》涉及的七类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劳务输转进展情况的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负责分解下达全市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农村创业和技能带头人省级示范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及劳务品牌项目培训、劳务输转(市政府劳务办负责)年度目标任务;负责指导本系统承担的五类培训建立实名制台账、建档卡及相关培训资料汇总等工作;负责对本系统承担的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劳务输转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2、市教育局:负责指导省教育厅、省人社厅下达的“两后生”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培训建立实名制台账、建档卡及相关培训资料汇总等工作;负责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各县(区)职业中专学校和庆阳理工中专“两后生”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培训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3、市农牧局:负责监管各县(区)农业部门完成每年省农牧厅下达的培训任务;负责指导培训机构完成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建立实名制台账、建档卡及相关培训资料汇总等工作;负责对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4、市扶贫办:负责指导全市贫困户“两后生”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培训建立实名制台账、建档卡及相关培训资料汇总等工作;负责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贫困户“两后生”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培训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5、市妇联:负责指导和督促贫困地区妇女劳务品牌培训建立实名制台账、建档卡及相关培训资料汇总等工作;负责对全市困地区妇女劳务品牌培训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6、市财政局:负责市级各类培训补贴资金安排。7、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并细化本县(区)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劳务输转支持计划实施方案和年度培训输转工作计划;负责建立精准到户到人的培训建档卡和台账;负责组织实施本县(区)精准扶贫各类培训和劳务输转工作。

(三)县(区)统筹培训项目。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由点及面、有序推进、精准培训的要求,由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市上各部门下达的年度培训任务,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紧贴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新型城镇化建设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围绕本县(区)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生态旅游业等产业发展,按照培训对象各有侧重、培训资源相互补充、培训内容各有特色、培训时间可延长一半的原则,整合各类培训项目,统一分解培训任务,统一组织实施培训,统一加强培训管理,统一推行建档卡和实名制台账、统一管理培训资金,统一编制和细化本县(区)农民技能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开展定向、订单、定岗和“点菜式”培训,实现按劳动者需求开展各类技能培训。

(四)培训鉴定输转一体化。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要与职业技能鉴定和劳务输转、维权服务紧密结合起来,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实现培训鉴定输转一体化,努力实现培训一人、鉴定一人、输转一人的目标。对参加创业培训的农村劳动力,经考核合格后,发给创业培训证书;对参加各类技能培训的农村劳动力,由县(区)人社部门组织开展上门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对“两后生”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培训,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度,进一步增强和提高“两后生”的就业创业能力和示范引领作用。

(五)建立报表报送工作机制。市直各培训牵头单位要指定专人,预测分析本系统培训数据,除按照各自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按时报送统计报表外,于每月25日前将本系统精准劳动力培训进展情况抄送市人社局(附表四)。

编辑/张治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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