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照培训与脱贫相结合、培训与素质提升相结合、培训与劳务输转相结合的方针,坚持政府推动、部门监管、培训机构主办、农民受益的原则,紧密结合贫困家庭劳动力培训需求和人力资源市场劳务输转需要,综合运用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知识型、技能型贫困家庭劳动力、农村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培训力度,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领域转移,帮助广大农民提高素质、增加收入,实现脱贫致富。
(七)创业培训
1、培训内容:主要是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民开展创业知识和能力培训,重点开展创业意识、创办企业、企业注册、税务登记、人员管理、资金管理、市场营销及消防安全、劳动维权知识等技能培训;
2、培训形式: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模拟企业生产、交易、宣传、管理、财务等业务操作过程,开展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SYB(创办你的企业)、IYB(改善你的企业)、EYB(扩大你的企业)、SIYB(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等学习演练。
3、培训机构: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具备创业培训能力的中等职业学校;
4、培训任务:2015年培训3000人,累计培训1.8万人以上;
5、培训时限和补贴标准:培训时间为10天,补贴标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甘财社[2011]145号)中“职业培训补贴”的有关规定执行;
6、资金来源:就业专项资金;
7、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
(八)职业技能鉴定
1、鉴定工种:重点开展石油煤炭开采、机械制造维修、土木工程、建筑安装、种植养殖业、餐饮服务类、家政服务类等44个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
2、鉴定方式:按照省人社厅规定的职业技能鉴定“统考日”,大力开展上门职业技能鉴定,实现每个贫困家庭至少有一人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目标;
3、鉴定机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职业技能鉴机构;
4、鉴定任务:2015年鉴定2.5万人,累计鉴定9.8万人以上;
5、补贴标准:每人每年补贴标准为300元;
6、资金来源:就业专项资金;
7、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