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关于成建刚等13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县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成建刚同志任县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免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县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成建刚同志任县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免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根据《庆阳市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对通过单位初审申报、晋级资格复审、测评考核等程序,经县委全委会议研究通过的袁荣华同志拟晋升调研员职级人员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有影响晋升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职级晋升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晋升手续。
现将县委研究拟提拔任职及平级转任重要职务的王平等32名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方面有影响任职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任职的问题,将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辛少波,女,汉族,1967年12月生,中共党员,甘肃静宁人,省委党校大学学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业推广硕士。现任中共华池县委副书记、华池县人民政府县长,拟任中共华池县委书记。
8月22日下午,记者从正在召开的庆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获悉,赵玉军当选为庆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 定 任 命 名 单 (2017年5月24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应科为庆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现将市委研究拟提拔任职及平级转任重要职务的马宏伟等36名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方面有影响任职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任职的问题,将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现将县委研究拟提拔任职和平级转任领导职务的王晓强等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方面有影响任职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任职的问题,将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聘任:张甫煜同志为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胡绡宁同志为庆阳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以上同志聘任期为三年。
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王冉旭同志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石怀义同志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庆阳市支会办公室主任;任相奇同志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黄廷魁同志任陇东学院附属中学副校长。
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张军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张兴平同志任市能源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吴俊德同志任市教育局调研员,免去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站长职务;李自强同志任市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市教育局副调研员职务;樊建国同志任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县级督学(试用期一年)。
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文保平同志市建筑业管理局副调研员职务,退休;郭光滢同志市房地产管理局副调研员职务,退休。
市人民政府决定:张聪同志任庆阳城乡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免去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张占宏同志任庆阳城乡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罗文凯同志任庆阳城乡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决定任命:郭富堂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刘聪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张强为市农牧局局长;白恒玺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孙澜洪为市能源局局长。
任命:朱朝辉为庆阳市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王晓文为庆阳市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刘明芳为庆阳市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市人民政府决定:高世武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市农牧局副局长职务;石环周同志任市物价局局长;韩克旺同志任市教育局副局长;马咏红同志任市职业教育中心主任,免去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李克勤同志任庆阳第六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宫亚妮同志任庆阳第六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黄卫红同志任市公安局长庆分局局长。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拔市旅游局局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拔职位:庆阳市旅游局局长(正县级)。二、选拔范围:面向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市属国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