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干部任前公示的公告(2024年5月5日)

现将拟提拔使用的杨治宪同志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有影响任职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任职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正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2024年4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刘文华的辞职请求,正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文华辞去正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刘文华的正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正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特此公告。

庆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一批干部(2024年4月25日)

杨维荣为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慕志锋为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樊欣为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梦丁为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丹为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门杜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门杜娟任庆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 刘志刚任庆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兼); 刘俞辰任庆阳市高等级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兼);

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1号

张水旺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李复宗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苟敏敏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0号

高安宁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 王 剑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亚宁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罗东利同志为县商务局局长; 段 平同志为县统计局局长。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周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周峰任庆阳市康复医院院长; 赵海龙、韩琼任庆阳市康复医院副院长; 李鑫、朱治军任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保督查专员(副处级)。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孙守谋同志任职的通知

孙守谋任庆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宋弘同志任职的通知

宋弘任庆阳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七届执行理事会理事长。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张明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张明煜等同志一年试用期已满,经考核,市人民政府决定: 张明煜任庆阳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万金任庆阳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副主任;

庆阳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2024年2月25日)

高世武为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付玲珍为庆阳市财政局局长; 牛维宇为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耿文科为庆阳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孔荔维为庆阳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芳为庆阳市审计局局长。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虎等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虎等红任庆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周磊等同志挂职工作的通知

周磊挂任庆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庆阳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曹钰城挂任庆阳市教育局副局长。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班明琪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班明琪任庆阳市土地市场与规费管理中心主任; 周耀锋任庆阳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高世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高世武任庆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兼); 张武德任庆阳市职业教育中心主任; 方海君任庆阳市招商引资促进中心主任; 余凯任庆阳市招商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

庆阳:关于干部任前公示的公告(2024年1月31日)

现将拟提拔使用的孔荔维、张建军同志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有影响任职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任职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庆阳:关于干部任前公示的公告(2024年1月29日)

现将拟提拔和进一步使用的习世刚等同志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有影响任职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任职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庆阳:关于干部任前公示的公告(2024-01-17)

现将拟提拔使用的张恩武、岳小龙同志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有影响任职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任职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世龙辞去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庆阳市西峰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张世龙因工作变动辞去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庆阳市西峰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由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报庆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魏海龙、田生满辞去庆阳市西峰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庆阳市西峰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魏海龙、田生满因工作变动辞去庆阳市西峰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庆阳市西峰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秦望龙为西峰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左正身为西峰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杨辉为西峰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袁文博为西峰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魏海龙为西峰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庆阳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2024年1月6日)

决定任命:孔卫涛为庆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徐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徐欣任庆阳市公安局长庆分局副局长,免去其庆阳市公安局长庆分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志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郑志华任世行贷款庆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办公室主任(副处级)。

庆阳市西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肖广军辞去西峰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西峰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接受肖广军辞去西峰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和西峰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西峰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庆阳市西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桂芳、巩霞草、李小文、范永升辞去庆阳市西峰区第九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接受王桂芳、巩霞草、李小文、范永升辞去西峰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西峰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庆阳市西峰区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2023年12月26日)

张璟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吕晓兰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付良刚为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玉泉为区人民法院什社人民法庭副庭长; 王倩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于航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贾九龙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关于干部任职前公示的公告(2023年12月24日)

现将拟进一步使用的石广文同志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有影响任职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网络、来信和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任职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关于干部任前公示的公告(2023年12月25日)

李晓虎 男,汉族,1968年10月生,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拟进一步使用。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陈广前、南辛浩同志任职的通知

陈广前任庆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南辛浩任合水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永强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南永强、姜涛任庆阳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杨晓东任庆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副处级); 张新民任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主任(副处级)。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孙晓平同志挂职工作的通知

孙晓平挂任庆阳西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关于干部任前公示的公告(2023年12月6日)

现将市委研究拟提拔使用的米埕德、常步才同志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有影响任职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任职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毛富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毛富吉任庆阳市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宋春任庆阳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振运的庆阳市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军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2023.11.22)

温军平等同志一年试用期已满,经考核,市人民政府决定: 温军平任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刘建刚任庆阳市应急综合事务中心副主任; 刘小伟任庆阳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徐旭霞任庆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赵振杰任庆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中共合水县委组织部关于干部任前公示的公告(2023.11.20)

现将拟提拔和进一步使用的马倩等同志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有影响任职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来信和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任职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2023.11.18)

任命: 卢小栋为环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关于干部任前公示的公告(2023.11.16)

现将市委研究拟提拔使用的马忠智等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有影响任职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任职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庆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一批干部

张泰龙为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曹世宁为庆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小虎为庆阳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刘晓龙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刘晓龙任庆阳市财政综合事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庆阳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杨建锋同志任职的通知

杨建锋同志一年试用期已满,经考核,市人民政府决定: 杨建锋任庆阳市统计局副局长。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宋生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宋生明任庆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赵乾宁任庆阳市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队队长,免去其庆阳市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市果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王超等同志挂职工作的通知

王超挂任庆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辅迁挂任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陈文润挂任庆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挂职时间为2年(2023年9月至2025年8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任前公示的公告

现将市委研究拟提拔和进一步使用的马金辉等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有影响任职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任职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胡雪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胡雪涛任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庆阳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黄勇军任庆阳市公路局副局长,免去其庆阳市社会保险局局长职务; 何鹏禅任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庆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靳川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靳川任庆阳市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庆阳市财政综合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徐绍华任庆阳市财政综合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相任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庆阳市医疗保险局局长职务; 李培胜任庆阳市社会保险局局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贺炜任庆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其庆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队长职务;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袁凯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袁凯等同志一年试用期已满,经考核,市人民政府决定: 袁凯任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薛小东任庆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文渊任庆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贾东峰任庆阳市民政局副局长; 梁宗斌任庆阳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副主任;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杜世伦等同志挂职工作的通知

杜世伦挂任甘肃瑞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林峰挂任庆阳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海兰挂任庆阳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邵宁平挂任庆阳市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宋耀辉挂任庆阳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挂职时间为1年(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以上涉及企业职务任免的,按有关章程规定程序办理。

庆阳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和史建芳的辞职请求,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史建芳因工作变动辞去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市五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