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庆各单位: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王永平同志任庆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副调研员;
庆政任免字〔201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庆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王永平同志任庆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副调研员;
张文玺同志任庆阳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路玉珊同志任庆阳第六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赵正委同志任陇东学院附属中学校长,免去庆阳长庆中学副校长职务;
罗小军同志任庆阳长庆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杨文明同志任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庆阳分校校长;
郑选宁同志任庆阳市科学技术开发中心副主任,免去庆阳市创业扶持小额贷款担保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秦永平同志任庆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晓军同志任庆阳市民政局副局长;
豆小龙同志任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薛亚军同志任庆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庆阳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庆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副调研员职务;
崔 峰同志任庆阳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白军祥同志任庆阳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子龙同志任庆阳市盐环定扬黄续建工程建设管理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贾随太同志任庆阳市国营合水林业总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郭 云同志任庆阳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李冰晖同志任庆阳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免去庆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 琦同志任庆阳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副调研员;
冯 明同志任庆阳市审计局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赵富生同志任庆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白 洁同志任庆阳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副院长、庆阳市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 军同志任庆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薛爱芳同志任庆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庆阳市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闫雨峰同志任庆阳市粮食局副局长,免去庆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 伟同志任庆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小银同志任庆阳市创业扶持小额贷款担保管理办公室主任(兼);
高广平同志任庆阳市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世春同志任庆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张养沛同志任庆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卢东平同志任庆阳市水土保持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庆阳市水土保持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高鹏飞同志任庆阳市水土保持管理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免去庆阳市盐环定扬黄续建工程建设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王东升同志任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庆阳市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詹学浩同志任庆阳市会展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庆川同志任庆阳第二中学校长,免去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庆阳分校校长职务;
冯 岩同志任世行贷款甘肃庆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卓远同志任陕甘宁边区陇东分区纪念馆馆长(试用期一年);
张有锋同志任庆城西川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永宏同志任中国人民抗日红军援西军纪念馆馆长(试用期一年);
张志英同志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关中特区纪念馆馆长(试用期一年);
白 明同志任陕甘红军纪念馆馆长(试用期一年);
邵森奇同志任合水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赵鸿林同志庆阳市职业教育中心副主任职务;
许 海同志庆阳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李博先同志庆阳第六中学副校长职务;
王建勋同志陇东学院附属中学校长职务;
路卫东同志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
缪中发同志庆阳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赵志武同志庆阳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副调研员职务;
尚小寅同志庆阳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2018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