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一批干部

摘要:李卫东为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刘 蘅为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18年5月15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卫东为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刘 蘅为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免去:

李卫东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 蘅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岳相儒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维忠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路彦宏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孙凤英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编辑/赵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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