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玄研究】傅玄及其《傅子》【印象庆阳网】(3)

摘要:傅玄,字休奕,北地泥阳(即今甘肃宁县)人。生于汉献帝建安二十二年(公元217年),卒于晋武帝咸宁四年(公元278年)。是魏晋之际著名的政论家、思想家和文学家。

其一,分民定业。

魏晋时代是中国古代民户大流徙的时代,由于战乱频繁,赋役杂多,致使老百姓流离失所,游食糊口。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导民归业,晋初,傅玄上书晋武帝,提出了“分民定业”的建议。他说“今圣明之政资始,而汉魏之失未改,散官众而学校未设,游手多而亲农者少,工器不尽其宜。臣以为亟定其制,通计天下,若干人为士,足以副在官之吏;若干人为农,三年足有一年之储;若干人为工,足其器用;若干人为商贾,足以通货而已。……此皆事业之要务也。”(《晋书·傅玄传》)只有如此,才能使“士思其训,农思其务,工思其用,贾思其常”。(《傅子·检商贾》)从而实现“农以丰其食,工以足其器,商贾以通其货”的太平盛世,使天下之民“衣足以暖身,食足以充口,器足以给用,居足以避风雨”。(《傅子·检商贾》)事实上,在傅玄看来,“分民定业”本身就意味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他说:“业分则不相乱,事一则各尽其职。”(《傅子·安民》)也就是说使天下之民做到各从其业,各思其务,各行其事,各尽其职。傅玄的这一建议尽管在当时是不可能实现的,带有极大的空想性,但他企图通过“分民定业”以达到富民安民和稳定社会的愿望无疑是正确的,符合当时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

其二,平役赋,裁冗官。

魏晋之际,贵族世家、官僚门阀纸醉金迷,荒淫无度,挥金如土,日食数万,“奢侈之费,甚于天灾”。(王仲荤《魏晋南北朝史》)这无疑加重了对老百姓的剥削和压榨。傅玄对当时劳动人民所承受的超经济剥削和繁重的兵役劳役负担深表同情和不安,他以“河内诸县,去北山绝远,而各调出御上当真人参,上者十斤,下者五十斤,所调非所生,民以为患”的事实(《傅子·补遗上》)为例,痛斥统治者在实物征课方面存在着的所征非所有的不合理现象,并指出“今蚁巢减持官牛者官得八份,土得二份,持私牛及无牛者官得七份,土得三份”(《晋书·傅玄传》)的租税政策是极不合理的,若长此以往,人民“必不欢乐”,且有对谷物之“损弃之忧”,必须加以调整,即“持官牛者与四份,持私牛者与官中分”,使人民“欢然悦乐,爱惜成谷,无有损弃之忧”。鉴于此,傅玄建议,朝廷在租赋征课方面应信守四条原则,这就是“量力”、“至平”、“视势”、“有常”。即“量民力以赋役”,(《傅子·安民》)“上不兴非常之赋,下不进非常之贡”,“国有事则赋重役勤,国无事则赋轻役简”,不应“用有尽之力,逞无穷之欲”。(《傅子·平赋役》)傅玄的这些主张不仅使他的富民主张有了实在的政策保障,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保证了封建国家的财政收入。不仅如此,傅玄还提出了“官民同耕”的主张,要求朝廷精简机构,裁减冗官散吏,使之归之于农,并按其田产收其租税。这实质上也是在减轻人民负担的一条重要途径和有效措施。晋武帝曾下过《耕籍诏》,表示要与“群公卿躬耕稼穑之艰难,以率天下先”,(《晋书·礼志上》)并在《赐郡县长吏诏》中要求“四海之内,弃末反本,竟务农功”,(《晋书·食货志》)看来是接受了傅玄平役赋、裁冗官的建议。

其三,置水官,兴水利。

由于傅玄在魏晋时期做过较长时间的弘农太守和领典农校尉,所以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现实状况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并对封建社会里农民靠天吃饭的现状做过一定的调查研究。为此,西晋初年,他提出了兴修水利、改土造田的主张。傅玄说:“陆田者,命悬于天也,人力虽修,水旱不时,则一年之功弃矣。水田之制由人,人力苟修,则地利可尽。”(《傅子·补遗上》)所以,他书谏晋武帝,要求设置水官,兴修水利。建议挑选和配备一定数量的懂技术有经验的水利官员,以保证农田水利建设的实施,而对那些“不勤心以尽地利”的官吏要尽快“转为他职,更选知水者代之”。(《晋书·傅玄传》)干宝曾在《晋纪·总论》中写道:晋武帝太康年间,“牛马被野,余粮委亩,行旅革舍,外闾不闭,民相遇者如亲,其匮乏者取资于道路。故当时有‘天下无穷人’之谚”。这当然是些溢美之词,但太康时期确实出现过一时之繁荣,可以肯定,与傅玄兴修水利、重视农业不无关系。

编辑/赵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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