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第四季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的公示

按照《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3年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庆环执法队发〔2023〕31号)要求,现将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市本级2023年第四季度“双随机、一公开”抽取和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长庆油田分公司陇东石油评价项目组里298井区注水井攻关实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我公司里298井区注水井攻关实验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提前准备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二次公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提前准备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庆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庆阳市康复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及综合成绩公布的通知

庆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庆阳市康复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及综合成绩公布的通知

根据《庆阳市康复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要求,现将庆阳市康复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及综合成绩公布通知如下:

庆阳市1月15—20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据市气象台预报:1月15~20日我市有两次明显的降雪降温天气过程,我办计划利用本次天气过程进行人工增雪作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关于宁县2023年第四季度卫生健康行政许可的公示

为了做好行政许可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甘肃省卫生健康委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卫生健康行业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现将2023年度第四季度卫生健康行政许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关于宁县2023年第四季度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的公示

为了做好行政处罚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甘肃省卫生健康委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卫生健康行业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现将2023年度第四季度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宁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注销《诊所备案凭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宁县卫生健康局依法决定对庆阳牙牙乐数字口腔有限公司口腔诊所、庆阳露洁皓齿口腔门诊中心口腔诊所《诊所备案凭证》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华池县教育局关于寒假期间选择校外培训机构的告家长书

华池县教育局关于寒假期间选择校外培训机构的告家长书

寒假即将来临,为孩子减负是学校、家庭共同的责任,希望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尽可能给孩子们多一点休息时间和自我成长空间,应以满足孩子个性发展需要为出发点,理性选择校外培训。结合中央、省、市、县“双减”精神,为确保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华池县教育局在此温馨提示:

庆阳市食品生产许可事项公示公告 (202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我局依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和各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组织生产许可现场审查,以下企业符合食品生产许可发证条件,现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庆阳市医疗器械许可事项公示公告 (2024-2号)

根据企业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我局依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对以下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行政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销公告(2024年第1期)

根据企业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我局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以下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进行了注销,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庆阳:关于李琳等7名人员拟享受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75号)精神,经2024年1月12日第1次局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李琳等7名人员拟享受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

庆阳市2024年“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 大型招聘会暨劳务品牌推介活动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稳就业决策部署,帮助城乡富余劳动力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定于2024年2月21日(正月十二)举办庆阳市2024年“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大型招聘会暨劳务品牌推介活动。届时,江苏、上海、宁夏、内蒙古等省、市(区)200多家企业及省内300家企业现场纳贤,诚邀各类用工企业和求职人员参加。现公告如下:

关于2023年度庆阳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88号)、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甘肃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及《庆阳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方案》要求,市水土保持目标管理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对2023年度县(区)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公告如下:

庆城县西川经济园区含油污泥综合处置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我公司于2023年12月委托陕西立方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庆阳陇盛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庆城县西川经济园区含油污泥综合处置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已在印象庆阳网站对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第一次公示。2024年1月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完成了编制的《庆城县西川经济园区含油污泥综合处置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

甘肃润庆精细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对“甘肃润庆精细化工建设项目”进行第一次公示,信息如下:

快来报名,庆阳市文化馆招收实习生!

快来报名,庆阳市文化馆招收实习生!

宁县落实甘肃省均衡性转移支付强科技奖补资金拟立项项目公示(三)

宁县落实甘肃省均衡性转移支付强科技奖补资金拟立项项目公示(三)

根据《庆阳市支持强科技行动若干措施》《宁县落实强科技行动若干措施》精神,依据《庆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经企业申报、专家现场调研、现场打分、会议评审等环节,对庆阳宁州长城果汁有限公司申报的《苹果自由水回收利用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新冻力食品科技(甘肃)有限公司申报的《药食同源冻干食品技术及产品研发》、甘肃湛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城镇污泥肥料化技术开发与示范》等3项目进行了全面立项评审,专家组一致同意立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5日)。

庆阳市2024年第一季度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为满足广大考生对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需求,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季度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甘肃圣越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新增9000万羽白羽肉鸡产业链一期建设项目新建镇原县上肖镇梧桐孙家肉鸡养殖场(变更)等六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直接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也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送给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庆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3年第4季度行政处罚案件的公示

为了做好行政处罚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甘肃省卫生健康委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卫生健康行业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现将2023年度第4季度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庆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支农工作激励县评选结果的公示

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支农工作激励的通知》要求,庆阳市财政局对县区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了综合评审,拟推荐镇原县、环县为财政支农工作激励县,并上报省财政厅,现予以公示。

关于庆阳市“东数西算”产业园区管委会拟选调工作人员的公示

根据《国家数据中心集群(甘肃·庆阳)“东数西算”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公开测试、考察和资格复审、体检等程序,拟选调杨照海、杨娜2名同志,到市“东数西算”产业园区管委会工作,现予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及时受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人员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选调的问题,将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等手续。

庆阳市2024年市直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面试成绩公告

按照《庆阳市2024年市直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安排,市教育局于2024年1月6日至1月7日组织了庆阳市2024年市直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面试工作,现将面试成绩予以公告。

关于庆阳市东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合规第三方组织组成人员的公示

按照《关于印发〈庆阳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运行办法(试行)〉的通知》及《关于印发〈庆阳市企业合规案件办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根据西峰区人民检察院商请,经协商研究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从专业人员库中抽取5名人员组成了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对涉案企业庆阳市东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展监督考察。现将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组成人员予以公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2024年产能建设工程(甘肃区块)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2024年产能建设工程(甘肃区块)”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并接受公众监督。

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庆城县选举的董涛、驻庆部队选举的张明红、宁县选举的杨晋骁因工作变动调离庆阳。依照选举法第五十七条和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有关规定,董涛、张明红、杨晋骁3名代表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关于正宁县南苑初中一期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我局拟对正宁县南苑初中一期建设项目进行规划批前公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庆阳市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庆阳市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批准,庆阳市自然资源局西峰分局拍卖出让一宗采矿权,具体交易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庆阳市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队为全国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拟推荐公示

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开展全国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评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监认函【2023】99号),拟推荐庆阳市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队为全国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1日,公示期如对该单位推荐评选全国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有意见者,请及时向市发改委反映。

庆阳市“周六人才集市”企业用工信息公告(第45期)

为扎实做好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帮助各类求职人员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1月6日,庆阳市“周六人才集市”(第45期)将如期举行。本期活动中,特别推出20家省内外企业用工需求,提供各类就业岗位72个,需求811+人。望广大求职者自行查阅,咨询报名,并诚邀各类用工企业参加。

甘肃省公安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

为充实警务辅助力量,1月2日,甘肃省公安厅发布招聘公告,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 。

镇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退还镇原县平泉镇寄宿制小学学生食堂及厕所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开户证实书)公示

镇原县平泉镇中心小学建设,甘肃金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镇原县平泉镇寄宿制小学学生食堂及厕所项目已于2023年11月9日完工,为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到位,依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22条“工资保证金对应的工程完工,施工总承包单位作出书面承诺该工程不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在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及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示30日后,可以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正本”之规定,现对甘肃金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申请退还的10.0236万

关于注销镇原县铭实职业培训学校和镇原县亿联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资质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第六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一章第二条、第四条等有关规定,现决定注销镇原县铭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号为6228275000009)、镇原县亿联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号为6228275000001),现予以公告。

合水县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第一批)

根据中共庆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备案制和承诺制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0〕112号),庆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庆办发〔2019〕48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2〕23号)、《合水县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合发〔202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人才

庆阳市民政局关于对市属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 39 号)《庆阳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在社会组织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庆阳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委员会组织评估,现将2023年度庆阳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关于2023年度庆阳市市级“和美乡村”名单的公示

按照省委农办《甘肃省“和美乡村”评审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庆阳市“和美乡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经县区自愿申报,市委农办组织实地核查和答辩评审,拟认定华池县南梁镇荔园堡村等20个行政村为2023年度庆阳市市级“和美乡村”,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庆阳市2023年11月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涉嫌超标名单的公告及2023年10月处理处置情况的公告

庆阳市2023年11月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涉嫌超标名单的公告及2023年10月处理处置情况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测超标数据判定及查处有关工作的通知》( 甘环办发【2015】26号)文件要求,现将庆阳市2023年11月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涉嫌超标企业名单及2023年10月处理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庆阳市市本级新开发公益性岗位公告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就业托底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26号)《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18〕67号)《庆阳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庆市人社发〔2020〕223号)精神,经综合考虑就业困难人员需求、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和资金承受能力,市解困再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市就业办)决定,在市本级新开发公益性岗位。现公告如下:

庆阳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庆阳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根据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部署,现就我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庆阳市2023年12月份生活饮用水末梢水水质监测结果公示

2023年12月,市、县疾控中心在全市8县区采集城区用户龙头水水样90份,根据《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23)开展水质43项常规指标监测(包括微生物指标3项、毒理指标18项、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6项、放射性指标2项、消毒剂指标4项),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价(即每份水样中有1项指标超标即判定该份水样不合格)。经检测,西峰区20份水样中硫酸盐均超标(国标:<250mg/L),其余指标均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详见附表1)。

关于开展正宁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关于对申请环县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剩余房源)困难人员(南区)的公示

为完善和规范第一批环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及管理,更好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建设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号)规定及十九届县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环县第一批经济适用房及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经研究审核,现将申请环县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剩余房源)困难人员(南区)予以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监督。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及时向环县嘉诚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庆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庆城县政务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庆阳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出厂水检测结果公示

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要求,2023年12月11日对表1“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和表2“生活饮用水消毒剂常规指标及要求”中规定项目进行了检测,共38个指标,其中:

关于2023年庆阳文化旅游全民宣传行动补充通知

2023年庆阳文化旅游全民宣传行动开展以来,广大市民和媒体朋友积极参与,为庆阳文化旅游宣传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扩大2023年庆阳文化旅游全民宣传行动影响力,调动和激发全民参与庆阳旅游宣传的积极性,现就2023年庆阳文化旅游全民宣传行动申报评奖工作有关内容作以补充。

甘肃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甘肃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部署,现就我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庆阳市食品生产许可事项公示公告(2023-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我局依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和各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组织生产许可现场审查,以下企业符合食品生产许可发证条件,现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庆阳市医疗器械许可事项公示公告(2023-38号)

根据企业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我局依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14年第58号)对以下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行政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