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住建局2023年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庆阳市住建局2023年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慈善组织认定办法》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庆阳市、县(区)民政局向同级红十字会、慈善会认定颁发了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依规开展募捐活动,定期向社会公开公示募集款物及其使用情况,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现公告如下: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庆阳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通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备案制和承诺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镇原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相关规定,按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2022年变更成果,拟将太白镇、固城镇3个图斑2.9719公顷湿地认定为一般湿地,现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和来访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我单位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回复,并对来信来电来访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我局依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和各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组织生产许可现场审查,以下企业符合食品生产许可发证条件,现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根据企业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我局依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对以下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行政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临近春节,为进一步强化市容市貌管理,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同时满足广大群众的节日购物需求,庆城县城管局按照“疏堵结合、便民有序”的原则,立足实际,精心规划,在城区合理设置年货市场,全力营造整洁有序、和谐美好的节日氛围。现将2024年春节期间灯笼、对联等临时年货市场设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参照《庆城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县委办发〔2013〕63号)有关规定,经县委同意,现就庆城县纪委监委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面提升食品经营企业责任意识,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全县食品安全“红黑榜”评定活动,通过榜单表扬“整洁优”,曝光“脏乱差”,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提升食品经营企业安全水平,让广大消费者买的放心,吃的安心!本期发布学校食堂红榜2家。公示如下:
为进一步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不断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社区认定、法院及市场监督管理局初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现将2023年宁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切实巩固我县前期校外培训治理成果,依法依规查处违规校外培训,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平安祥和、丰富充实、轻松愉快的假期。现提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