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春节将至,为营造祥和过节氛围,妥善解决春节期间道路拥堵、市容环境脏乱差问题,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按照“以人为本、疏堵结合、合理布局、规范管理”的要求,在城区设置临时年货经营场所,以活跃市场,繁荣经济,方便民生,现将镇原县2024年春节便民年货临时市场具体设置情况通告如下:
春节将至,为营造祥和过节氛围,妥善解决春节期间道路拥堵、市容环境脏乱差问题,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按照“以人为本、疏堵结合、合理布局、规范管理”的要求,在城区设置临时年货经营场所,以活跃市场,繁荣经济,方便民生,现将镇原县2024年春节便民年货临时市场具体设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市场设置
滨河市场、东门便民市场、忠恕街便民市场、南门十字西南侧、莲一路夜市南、中街停车场、水荫美食城。
二、开放时间
2024年1月16日(腊月初六)至2月25日(正月十六)
三、区域划分
1、滨河市场:猪肉、牛肉、羊肉、鸡、鸭、蛋、 对联、门画、灯笼等;
2、忠恕街便民市场:水果、蔬菜、水产、调料、糖果、熟食类;
3、东门便民市场:水果、蔬菜、调料、熟食类;
4、南门十字莲池路东南侧:大型车载蔬菜、水果类;
5、莲一路夜市南: 生鲜猪、牛、羊肉类;
6、水荫美食城:瓜果、干果类(联系电话13993451119李克雕);
7、中街停车场:对联、灯笼类。
四、经营要求
1、各商户要按照“一户一点、规范摆放”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地点、位置规范经营,严格服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管理。
2、所有年货销售摊点必须全部进入临时设置的年货便民市场经营。市场内严禁销售烟花爆竹;严禁擅自占用人行道、车行道等公共区域乱摆摊点;严禁南门台阶摆摊设点。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坚决取缔。
3、各销售摊点必须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防火、防盗及食品安全、货物质量安全等相关工作。
4、各销售摊点不得在市场内私自搭建帐篷,经营结束后不得在经营场地堆放经营物品。
5、各商户要自觉爱护场内设施,自备垃圾收集容器,保持摊位周边卫生干净整洁,依法依规、文明有序经营。对违反或不服从管理的经营户,依法进行处罚或取缔。
6、各经营户必须服从管理,不得使用高音喇叭,不得损毁公共设施,不得抢占地盘、欺行霸市。如有违反,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依法、依规取缔并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经营期间,望广大市民及经营者相互转告,积极配合遵守城市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春节期间市容环境干净整洁,市容市貌靓丽有序。
监督投诉电话:0934—7123921
特此通告
镇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