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镇原县平泉镇中心小学建设,甘肃金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镇原县平泉镇寄宿制小学学生食堂及厕所项目已于2023年11月9日完工,为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到位,依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22条“工资保证金对应的工程完工,施工总承包单位作出书面承诺该工程不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在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及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示30日后,可以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正本”之规定,现对甘肃金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申请退还的10.0236万
完工时间:2023年11月9日
建设单位:镇原县平泉镇中心小学
施工单位:甘肃金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镇原县平泉镇中心小学建设,甘肃金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镇原县平泉镇寄宿制小学学生食堂及厕所项目已于2023年11月9日完工,为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到位,依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22条“工资保证金对应的工程完工,施工总承包单位作出书面承诺该工程不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在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及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示30日后,可以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正本”之规定,现对甘肃金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申请退还的10.0236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予以公示,若发现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及时向施工企业甘肃金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镇原县平泉镇中心小学及镇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投诉。若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本机关将按规定程序退还保证金。
举报投诉电话:
施 工 企业:甘肃金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13321233588
建设单位:镇原县平泉镇中心小学:18993472151
镇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4-7126268
公示日期: 2023年1月4日- 2023年2月4日,共30日
镇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