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2名干部因在解决群众供水问题中不作为慢作为被问责
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督促县水务局立即排查停水原因,尽快解决群众用水问题。与此同时,成立调查组,采取现场核实和入户走访的方式,查清了三嘉供水站的管理部门永和塬供水管理站相关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没有扑下身子,下沉一线解决供水问题,导致群众饮水中断时间拉长。永和塬供水管理站2名干部因官僚主义、慢作为的作风问题受到问责处理。
近日,合水县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全体县级领导干部及乡镇、部门“一把手”150余人接受教育,会后,一名乡镇党委书记深有感触地说道。
中秋节假期,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部署要求,深入开展“迎国庆保安全护稳定”行动,扎实做好安全风险防范、社会面整体防控、重点部位秩序维护、道路交通保通保畅、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执行等级勤务等各项工作,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9月15日8时至9月18日8时,全市刑事警情同比下降13.1%,治安警情同比下降8.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66.67%,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事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安全事故和网络舆情,未出现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和大面积长时段交通拥堵。
“违纪的村干部被查处之后,村上对惠农补贴、救助资金等在村务公开栏上逐户逐人详细公示,我们都能看到!”镇原县某村的几名群众欣喜地对县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说。
2024年9月13日,截至20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受权发布信息:2人被查,3人被处分,2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以前来医院看病,当天做的检查结果没有出来,第二天又要重新挂号,现在当天没有取的,第二天直接复诊,不用挂号,既省时又省钱。”近日,谈及就医感受,来区医院就诊的市民频频点赞。
“您反映的公安局工作人员妨碍司法公正的问题,我们已受理,工作人员办结后15日内会向您反馈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近日,庆城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检举控告人耐心解释相关办理程序。
9月4日,华池县马锡五审判方式陈列馆举办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文化示范基地”挂牌仪式。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法治文化研究会会长张苏军与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韩世峰共同为“法治文化示范基地”揭牌,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王向阳主持揭牌仪式。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周占华,甘肃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杨学鹏,庆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华池县委书记 张小强,县委副书记、县长肖玉川,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金辉,中国法
近日,A先生发现其微信无法登录,便在网上查找平台“客服”电话,以寻求帮助。拨通电话后,对方先引导A先生登录微信账号,后询问其微信是否有绑定银行卡、有多少余额、是否绑定手机号码等信息。A先生按要求将银行卡里的钱全部集中在微信零钱内,对方又以需要验证其微信交易功能为由,引导A先生向其提供的银行账户转账4万余元,之后“客服”便杳无音讯。A先生意识到被骗,遂报警。
近日,华池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就群众反映的某村干部涉嫌虚报套取村集体资金的问题处理结果当面进行反馈,群众表示认可。
“以前来医院看病,当天做的检查结果没有出来,第二天又要重新挂号,现在当天没有取的,第二天直接复诊,不用挂号,既省时又省钱。”近日,谈及就医感受,来区医院就诊的市民频频点赞。这种变化得益于西峰区纪委监委针对过度诊疗、重复挂号等群众就医痛点突出问题,推动区医院建立的“一次挂号管三天”的便民新举措。目前,该举措已惠及患者1万余人次,帮助减免费用6万多元。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紧盯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精准靶向监督,压紧压实卫健局、医保局等职能部门监管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国关于数据安全的首部法律,实现了维护数据安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数据安全法》施行三周年之际,我们一同回顾主要内容,共同增强数据安全意识,筑牢数据安全堤坝,依法维护国家数据安全。
今年4月以来,针对为网络犯罪提供推广引流的广告推广型网络黑灰产犯罪高发多发态势,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持续深入推进“净网2024”专项行动,集中开展专项打击工作,进一步加大纵深打击力度。截至8月,共侦破相关案件17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60余名,打击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今日,公安部公布8起相关典型案例。工作中,公安机关深入分析研究广告推广型网络黑灰产犯罪的手段特点和行为特征,提升针对性打击防范水平,加强全域打击成效,实现全链条打击。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治、以打促管,重拳打击利用技术手段非法实施流量劫
近日,西峰区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在相关单位进行工作督查时发现,体育器材采购发放后监管不到位,未能按时安装使用,该问题已督促整改到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振经营主体信心,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制定了《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于今日正式发布。这是最高人民法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清理企业拖欠账款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司法举措。《批复》对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之间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作为付款条件的约定,在效力上予以否定性评价,并对相关条款无效后如何确定付款期限和违约责任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