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业农村部按规定通过抽检、挂牌督办等方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监督。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建立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核实情况、快速处置机制,强化审计、监督等反映的有关问题整改落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监督。
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有哪些行政监督检查措施?
农业农村部按规定通过抽检、挂牌督办等方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监督。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建立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核实情况、快速处置机制,强化审计、监督等反映的有关问题整改落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监督。
农业农村部和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常态化抽检,每年抽取一定比例的在建项目和已建项目进行检查,及时公布抽检结果,通报典型问题。
鼓励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利用遥感、航测、大数据分析等现代信息技术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行全程动态监管。
质量缺陷处理方案由谁编制?
工程质量缺陷按性质、缺陷处理直接费用、缺陷处理所需合理工期,分为较重质量缺陷、一般质量缺陷。
对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按单个单元工程计算,缺陷处理直接费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或缺陷处理所需合理工期1日以上15日以下的,应认定为较重质量缺陷,其他情况应认定为一般质量缺陷。
对仅涉及外观的质量缺陷,按单个单元工程计算,缺陷处理直接费用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应认定为一般质量缺陷。
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机构应编制质量缺陷处理方案。一般质量缺陷处理方案由监理单位现场管理机构批准后实施;较重质量缺陷处理方案由监理单位审核,并经设计单位确认和项目法人批准后实施。
什么是质量终身责任制?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质量终身责任,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对其实施的项目质量负总责,对初步设计、招标采购、施工建设、举牌验收等承担组织和监督职责。各参建单位对各自承担的技术服务、工程和产品质量负责。
地方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全周期责任倒查和终身追责机制;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依法追究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责任。对项目竣工验收后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依法联合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倒查有关单位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为什么要建设高标准农田?
建设高标准农田是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一项长期性、战略性举措,也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的基础支撑。高标准农田建设,把耕地建成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农田,可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农田抗灾减灾能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都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禁止区域吗?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订)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在实践中,只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
什么是耕地“非粮化”“非农化”?
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我国采取“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耕地“非粮化”,指耕地被用于种植非粮食作物或从事非粮食生产,从而减少粮食种植面积的行为和倾向。典型表现包括:一些地方把农业结构调整简单理解为压减粮食生产、经营主体违规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树挖塘、工商资本大规模流转耕地改种非粮作物等,这些行为任其发展将影响国家粮食安全。
耕地“非农化”,指耕地被违规用于非农业建设,即脱离农业生产用途的行为。典型表现包括: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绿化造林、在铁路公路河渠两侧超标准建设绿化带、大规模挖湖造景等。
在处置上,要坚决遏制住“非粮化”“非农化”增量,同时对存量问题摸清情况,分类有序做好整改,结合产业发展实际、作物生长周期等设置必要的过渡期,不搞“一刀切”。
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未签订合同怎么处理?
中标通知书发出并到达后,合同关系即已确立,一方拖延或拒绝签订书面合同,不影响合同内容的认定,而是构成违约。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的,属违法情形,由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实务中,招标人可报请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考虑与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候补中标人)签订合同。
合同主要条款可以偏离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吗?
不可以。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合同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订立背离实质性内容协议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多少?
在满足追加合同标的法定条件的前提下,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
田间道路通达度是多少?
田间道路通达度是指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田间道路直接通达的耕作田块数占耕作田块总数的比例。其中平原区为100%,山地、丘陵、沟壑区应大于等于90%。
来源:庆阳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樊海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