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2026年度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摘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宁县2026年度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宁县2026年度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为全县21个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4名,具体岗位详见《宁县2026年度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全县县直部门、乡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含试用期满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档次(等次)。

4.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履职资格条件,凡有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应当具备相应资格准入条件。

5.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的或提拔任职(晋升聘任)不满1年的。

7.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选聘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三、选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宁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ningxian.gov.cn),认真阅读公告内容,查阅《宁县2026年度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报名人员如需咨询《岗位简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岗位简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相关选聘单位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8:30至7月24日18:00。

2.报名地点及方式: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宁县集中办公区四号楼409室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3.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含有效期内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宁县2026年度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本人亲笔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签注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填写不完整或不规范的,不予报名);

(3)组织、人社部门录用文件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表》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6)所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所在单位盖章);

(7)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洁自律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银行个人征信报告;

(8)近期二寸免冠蓝底照片5张及电子版。

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需标注“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聘资格。每人限报1个岗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4.资格审查:各选聘单位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县人社局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权限对报名人员“三龄两历一身份”情况进行审核,由各选聘单位对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及时予以反馈,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参加选聘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在各个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选聘资格。

每个选聘岗位报名通过人数与计划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3:1。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这一比例的,要减少选聘计划至达到比例,减少后仍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5.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形式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在综合成绩中占60%。

2.时间和地点:具体以《准考证》打印为准。

3.证件要求: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以及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需到公安机关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宁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ningxian.gov.cn)适时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完成后,由县人社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选聘岗位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3:1的岗位,笔试成绩达到使用同一类笔试试卷笔试人员平均分及以上者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主管部门(单位)负责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形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笔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不得递补。资格复审后,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聘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采取核减选聘计划的方式至达到3:1,通过核减选聘计划仍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可降低面试比例但不得低于2:1;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场使用同一面试题本的所有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同时重点审核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听取廉政意见,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聘的情形。政治素质和廉洁方面有问题的一票否决,人事档案资料真实性有问题的一票否决。

(五)面试

所有选聘岗位均须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在综合成绩中占40%。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证件不全者取消面试资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六)总成绩确定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将成绩在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试人员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名次。

(七)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人数与选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选聘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无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时,可以按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

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通过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和与考察对象面谈、政治素质测评、干部职工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察,重点审核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听取执纪执法部门意见,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聘的情形,突出工作业绩、基层贡献,注重德才表现和群众公认程度。政治和廉洁方面有问题的一票否决,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县人社局备案。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有关情况。

要严格落实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对档案中材料和信息造假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可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体检

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对象在县直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体检环节需要递补时采取等额方式进行且只递补一次。

(九)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

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报县人社局审定。县人社局审核后,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对拟选聘人员在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单位)和拟选聘人员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映的,经调查核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选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调动和聘用

试用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选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拟选聘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县人社局。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在公示期满后报县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调动手续办理后,选聘单位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及时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密切关注公告发布网站选聘信息。对因通信不畅或未关注选聘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各选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单位)不得擅自终止公开选聘程序。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环节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0934-6622716

县委编办:0934-6623023/6621115

县委党校:0934-5946359

县档案馆:0934-6622326

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0934-6622002

县总工会:0934-6622362

县水务局:0934-6622448

县林业和草原局:0934-6620563

县司法局:0934-6622128

县委政法委员会:0934-6622417

县交通运输局:0934-5956169

县农业农村局:0934-6622132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0934-6622551

县审计局:0934-6622516

县教育局:0934-6622464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934-6580033

县人社局:0934-6625096

宁县2026年度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简表.xls

宁县2026年度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编辑/赵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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