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部署要求,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涉企行政执法活动中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部署要求,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涉企行政执法活动中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2023年以来行政执法单位涉企行政执法存在的下列问题线索: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重点整治未经法定程序批准跨区域执法、超越管辖权限执法、未按规定程序开展异地执法以及不遵守法定审批程序异地执法等行为。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着力整治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以罚代管、重复罚款、将罚款数额与部门利益挂钩、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罚等现象,严禁违规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赞助费、咨询费、服务费等“好处费”。
(三)乱收费问题:全面清查未按规定标准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等违规收费行为。
(四)乱罚款问题:重点纠正罚款依据适用不准确,随意确定罚款额度,对同一类案件作出处罚种类不同、幅度相差过大,执法尺度不一,处罚过度、滥用执法裁量权,罚没财物乱处置等乱罚款问题。
(五)乱检查问题:严肃整治同一事项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检查计划不公开、不透明,检查标准、程序不明确,随意检查、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无差别检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以及以排名、内部通报等形式下达或变相下达检查指标等行为。
(六)乱查封问题:坚决杜绝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无审批手续的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查封与案件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重复查封,超期查封,违规使用或处置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乱查封行为。
(七)其他问题。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的问题等情形。
二、线索反映渠道
通过电话、邮箱、投放意见箱、来信等方式反映。
电话:0934-6622128。
邮箱:531517417@qq.com
意见箱:县政府集中办公区5号楼2楼楼梯口
来信地址:县政府集中办公区5号楼207办公室。
邮编:745200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
电话征集时间:法定工作时间。
四、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按照反映人意愿对反映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二)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三)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宁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