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庆阳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第11次局务会议决定,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自2024年11月13日起,取消庆阳庆平博士眼科医院、庆阳三力仁和医院、庆阳智信中西医结合医院医保结算资格,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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