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23日,镇原县法院联合县民政局印发《关于在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登记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5月23日,镇原县法院联合县民政局印发《关于在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登记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该《实施意见》就夫妻双方离婚后应如何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进行抚养、教育、探望等作出具体提示,旨在引导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登记当事人在处理离婚事宜时,注重关心、关爱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以期将父母离婚对未成年子女的伤害降至最低。
此举是镇原县法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的有力探索,亦是该院推动家事审判理念转变、延伸司法职能的生动实践,标志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从“末端司法”走向“前端治理”。
据悉, 镇原县法院系全市首家与民政部门联动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基层法院。
行有法度尺度 为有温度高度。近年来,镇原县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各类侵犯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犯罪黑手。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秉持“教育、感化、挽救”审判理念,极力促进未成年人回归正道、健康成长。在审理涉未成年子女的婚姻家庭、变更抚养关系、遗产继承与债务清偿纠纷等案件中,最大限度减少因家庭关系变动对未成年人不利影响。积极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开展法治进校园、“法院开放日”及组织模拟法庭等活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今后,镇原县法院将坚持能动履职,进一步强化诉源治理,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政府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有机衔接,织密扎牢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网。
【来 源】镇原县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