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妇联关于留守儿童关爱对象摸底申报工作的通知

摘要:根据《2024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将我县留守儿童关爱对象摸底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根据《2024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将我县留守儿童关爱对象摸底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关爱范围

关爱对象必须是宁县农村户籍,父母双方均跨县域外出务工或一方跨县域外出务工连续3个月以上,且不能回家照顾孩子,另一方无监护能力(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16周岁(2008年1月1日后出生)的家庭困难留守儿童。

关爱内容

向市妇联申报,为符合条件的留守儿童一次性发放价值1000元的学习生活用品“暖心包”。同时,积极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安全宣传教育、红色主题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爱心妈妈”结对帮扶、走访慰问、巾帼志愿服务等活动,切实提升留守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工作原则

1、父母连续外出务工时间计算自2024年1月1日起,法定春节假期不计算在内。

2、留守儿童为家庭困难儿童,已享受民政部门政策救助的孤残、事实无人抚养、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等困境儿童不在项目关爱范围。

3、留守儿童监护人为非财政供养人员,不能有工商登记、消费性车辆、商品房等。

4、同等条件下,优先救助残疾、患病、单亲等特殊困难留守儿童。

所需提供资料

各乡镇妇联按照关爱范围,组织各村(社区)妇联对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全面摸底走访排查(上门走访率必须达到100%),详细、真实、准确摸清留守儿童及家庭基本情况,并收集以下证明材料(一式三份),于5月30日前完成走访摸底。

1、2024年庆阳市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表。

2、留守儿童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走访时查看原件)。

3、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生活情况证明(包括评先选优或违纪违规处分等情况)。

4、用工(劳动)合同或协议,连续3个月工资发放证明(仅提供外出务工的父母双方或一方)。

5、所在村委会(社区)、乡镇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

咨询电话

宁县妇联:0934—6622348

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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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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