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期,按照全市纪委监委乡村振兴领域“一县一重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环县纪委监委以财政扶贫资金规范使用为切入口,联合县审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抽调工作人员16名,成立4个工作组,集中利用1个月时间,对全县33个县直单位和20个乡镇2016年以来的财政扶贫资金政策落实、使用管理、绩效监控、项目管理、项目资产、公示公开6个方面开展了专项检查。
“你组移送的环县曲子镇政府实施的某‘以工代赈’项目工程多支付工程款的问题,经我室初步核实,问题属实。”这是环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室接收县财政扶贫资金检查组移送问题线索后的一幕。
近期,按照全市纪委监委乡村振兴领域“一县一重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环县纪委监委以财政扶贫资金规范使用为切入口,联合县审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抽调工作人员16名,成立4个工作组,集中利用1个月时间,对全县33个县直单位和20个乡镇2016年以来的财政扶贫资金政策落实、使用管理、绩效监控、项目管理、项目资产、公示公开6个方面开展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聚焦主业主责,采取现场查看、核实票据、数据对比等方式,注重深挖和发现业务工作和政策落实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检查期间,累计起底财政扶贫资金62.31亿元,发现财政资金政策落实、资金使用、绩效监控、项目管理、项目资产、资金公开公示等6个方面123个问题,并统一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跟进督促整改。
为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县纪委监委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判,分类提出处置意见,对于业务工作、行业政策层面类问题,以函件的形式反馈到相关单位及乡镇,并要求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限期抓好整改,对不按时整改,整改走过场、搞形式的,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对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方面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开展约谈提醒;对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移交案管室安排核查。目前,已督促相关乡镇部门完成整改问题89个,约谈相关党员干部15人次,核查不按程序使用村集体资金、虚假套取羊棚补助等问题线索3件,立案2件,党纪政务处分2人。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把办案作为最有力的监督,深入剖析典型案件特点规律,集中开展专项治理,举一反三,推动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持续扩大和巩固工作成果。”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代东东)
来源:环县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