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 市扶贫办 关于全市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经济社会发展实绩的考核办法(7)

摘要:为贯彻落实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精准扶贫的新精神新要求,促进贫困县以更加精准的思路、方式和机制深化扶贫攻坚,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的意见》、《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和《甘肃省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结合庆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环县华池镇原宁县合水庆城正宁7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和西峰插花型贫困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的考核;各县(区)人大、政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负责解释。

附件:庆阳市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指标体系.xls

编辑/张治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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