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贯彻落实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精准扶贫的新精神新要求,促进贫困县以更加精准的思路、方式和机制深化扶贫攻坚,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的意见》、《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和《甘肃省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结合庆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四条 考核内容包括主要目标(两增加一减少)、基本保障(三个基本保障)、产业培育(四个支撑)、相关工作和党的建设五个方面18项指标和60项评价要素(详见附表)。
第五条 主要目标(两增加一减少)(40分)。主要考核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贫困人口减幅(建档立卡残疾人当年脱贫率)情况。
第六条 基本保障(三个基本保障)(20分)。包括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条件保障、基本社会保障三个方面。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保障主要考核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当年任务完成比率、自然村通动力电覆盖率、安全饮水普及率、易地扶贫搬迁当年任务完成比率、危房(窑)改造当年任务完成比率5项评价要素;基本公共服务条件保障主要考核依托小学建办幼儿园覆盖率、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当年二本以上进线率增幅、建制村“乡村舞台”覆盖率、建制村标准化卫生室覆盖率、建制村通宽带率8项评价要素;基本社会保障主要考核新农合参合率、农村低保对象准确率、低保资金按时发放到户情况、建制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当年任务完成比率4项评价要素。
第七条 产业培育(四个支撑)(20分)。包括富民产业支撑、财政投入支撑、金融资金支撑、能力素质支撑四个方面。富民产业支撑主要考核草畜、苹果、瓜菜、苗林四大特色主导产业当年任务完成比率、电子商务当年任务完成比率、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等改革措施落实6项评价要素;财政投入支撑主要考核各行业部门(单位)项目资金用于贫困村的比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贫困村及当年脱贫人口的比例、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用于专项扶贫的预算资金比例、用于扶贫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4项评价要素;金融资金支撑主要考核村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互助社运行管理、贷款资金使用及回收、贫困村产业发展互助社覆盖率3项评价要素;能力素质支撑主要考核贫困户“两后生”及青壮年劳动力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当年任务完成比率、贫困劳动力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比例、贫困劳动力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当年任务完成比率和劳务输转当年任务完成比率4项评价要素。
第八条 相关工作(10分)。包括精准管理、环境保护和机制创新三个方面。精准管理主要考核当年贫困村脱贫任务完成比率、返贫人口登记造册及动态精准管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名制动态精准管理、精准扶贫到村到户计划制定和落实4项评价要素;环境保护主要考核生态造林当年任务完成比率、美丽乡村建设当年任务完成比率、流域治理面积当年任务完成比率、农村居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废旧地膜回收利用、规模养殖场(小区)污染防治6项评价要素;机制创新主要考核扶贫工作机制创新情况和成效情况。
第九条 党的建设(10分)。包括领导班子重视程度、干部队伍作风状况、基层党组织建设、驻村帮扶工作队运转和作用发挥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领导班子重视程度主要考核党政主要领导落实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政领导班子推进扶贫开发任务落实、县乡扶贫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3项评价要素;干部队伍作风状况主要考核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和贫困群众对干部队伍的满意程度2项评价要素;基层党组织建设主要考核村“两委”班子、党员队伍建设和村党支部第一书记队伍建设2项评价要素;驻村帮扶工作队运转和作用发挥主要考核推进联村联户与扶贫攻坚深度融合、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运转、作用发挥及工作任务完成2项评价要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主要考核资金使用、土地征用、矿产资源开发、重大工程等主体责任落实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以及违纪违规问题(案件)及时查办处理2项评价要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