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消费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线索的公告

摘要:为深入整治消费领域“霸王条款”,规范合同格式条款,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消费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违法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深入整治消费领域“霸王条款”,规范合同格式条款,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消费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违法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此次征集主要针对以下领域使用的合同文本(含纸质合同、电子协议、补充条款):外卖平台、网络交易、教育培训、体育健身、医疗(生活)美容、家居装修、汽车销售、房地产销售、旅游服务、殡葬服务、公共事业服务等。

重点征集违法情形:

免除经营者法定责任:如“概不退款”“财物损毁概不负责”等单方面免责条款。

不合理扩大经营者权利:如经营者单方面变更合同、提高收费、终止服务等。

加重消费者责任:如高额违约金,非消费者原因由消费者承担等。

不合理限制消费者权利:如“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限制消费者选择维权途径等。

其他违反公平原则,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公平格式条款。

三、征集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渠道如实提供违法线索:

1、电话举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0934-6886676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管股。

2、信函举报:宁县东城集中办公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管股,邮编:745200,信封注明“消费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违法线索”。

3、现场举报:宁县东城集中办公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管股(211室)。

举报材料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构成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材料佐证,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详细。

我局将对征集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研判、依法处置、及时反馈,并按规定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8日

编辑/赵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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