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文件要求,现对“庆阳金庆天然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水油田南部区域零散气回收代加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文件要求,现对“庆阳金庆天然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水油田南部区域零散气回收代加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庆阳金庆天然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水油田南部区域零散气回收代加工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概况:项目位于宁县金村乡崔塬村,新建日处理5万立方米石油伴生气处理装置一套,配套建设控制室、消防泵房等功能性用房;建设CNG和混烃储罐、地下污水罐、污油罐等设施设备,完成绿化、硬化、消防、安全、环保等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034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庆阳金庆天然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喜龙 电话:1510189580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编制单位:
甘肃创诚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101893865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有效日期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