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孟坝、武沟、庙渠水源保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条例》(2021年版)相关规定,镇原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甘肃飞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镇原县孟坝、武沟、庙渠水源保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条例》(2021年版)相关规定,镇原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甘肃飞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镇原县孟坝武沟庙渠水源保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镇原县孟坝、武沟、庙渠水源保障项目;

2、建设地点:镇原县孟坝、武沟、庙渠;

3、项目概况:扩建现状水源地,新增水源井3眼及配套配电房、闸阀井、围墙、硬化院坪、铺设供水管道、安装变压器、铁艺大门、自动化控制系统等。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镇原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城关镇西街社区水荫街23号;

联系人:畅工;

联系方式:13770920622;

E-mail:859245637@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甘肃飞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工;

联系方式:18993466317;

E-mail:893004791@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5fo5ZXCU95eh2hiTlOMSw?pwd=j7nf 提取码:j7nf。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镇原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5日

编辑/赵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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