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统筹实施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的公告

摘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安排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2026年我省继续统筹实施国家“三支一扶”计划、“特岗计划”和“西部计划”三个基层服务项目。具体招募政策详见各项目《实施方案》,考生可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共青团甘肃省委”网站查询,政策解释分别由人社、教育、团委部门负责。各项目报名、考试不向考生收费,每名考生限报一个项目类别,不得重复交叉,否则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安排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2026年我省继续统筹实施国家“三支一扶”计划、“特岗计划”和“西部计划”三个基层服务项目。具体招募政策详见各项目《实施方案》,考生可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共青团甘肃省委”网站查询,政策解释分别由人社、教育、团委部门负责。各项目报名、考试不向考生收费,每名考生限报一个项目类别,不得重复交叉,否则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特此公告。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教育厅

共青团甘肃省委

2026年6月14日

2026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

从事“三支一扶”服务实施方案

一、招募计划

2026年,通过统一组织考试,全省选拔招募18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服务期2年。其中,支医岗位招募400名,其他岗位招募1400名。

二、招募对象

(一)普通高校2026年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普通高校2026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三)普通高校2024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的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

(四)2024年及以后年度退出义务兵役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五)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仅限报考支医岗位。

三、招募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户籍在甘肃或高考时家庭户籍在甘肃;

3.志愿到农村基层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学习成绩合格,资格初审前取得毕业证书;

6.报考支医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为医学门类或医药卫生大类;

研究生学历专业必须符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医学门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本科生专业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医学门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专科生必须符合《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或《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医药卫生大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

所学专业与以上专业门(大)类规定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必须由报考人员到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专业属于医学门类或医药卫生大类范围,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

7.报考其他岗位不限专业;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者不得报考:

1.以往从事过“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项目服务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网上报名

(一)报考告知承诺要求

本次报考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作出承诺,并签署《“三支一扶”报考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考试后愿意接受人社部门的审核,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及接受处理。《“三支一扶”报考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禁止代为承诺行为。

对考试后资格审核环节中发现存在以下情况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

1.实际情况与提交报名信息不一致;

2.不属于招募对象或不符合招募条件;

3.资格审核时不能提交有关证件、说明等资料。

(二)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5日9:00至6月19日18:00

(三)报名流程

本次考试全程网上报名,免交报名费,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核,由报考人员对照招募对象和条件,自主填报个人信息报名。

1.考生注册。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2026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考试”,使用本人正确手机号码(需保持畅通)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上传照片。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必须为本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红色、白色或蓝色背景均可,并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大小应小于20K。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必须按要求重新上传,否则报名不能通过,照片上传成功后不能修改。

3.填写报考信息。①“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三类项目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项,选择填报其中一项后不得改报;②报考人员可选择填报现户籍地(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或高考时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服务岗位;③报考信息修改保存后,务必再次点击“提交”;④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取消报考资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考申请后,报名系统将自动确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及时点击“报名结果”,查看系统确认结果,仅保存报考信息未提交的,报名不成功。

5.信息修改

(1)个人身份信息修改

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个人身份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个人身份信息不予更改。

修改流程: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填写《“三支一扶”考生身份信息更改申请表》(见附件3),向报考服务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修改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9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市(州)人社部门汇总,由市(州)人社部门向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上报汇总后的修改申请,上报时间截止为2026年6月19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因信息修改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向当地县(市、区)提交修改申请后,无需等待修改信息结果,各地应当引导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先按照正常流程完成报名,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2)其他报考岗位信息修改

除“(1)个人身份信息修改”中的两类个人身份信息外,经报名系统确认通过的其他报考信息,如有填写错误,报考人员可点击“填写报考信息”中的“修改”按钮自行修改,一旦点击了“修改”按钮并保存后,必须重新提交报考信息进行报名确认,并点击“报名结果”查看系统确认结果。若修改后未重新提交系统进行报名确认,则报名不成功。

五、指标分解

指标采取因素分配法分解,主要依据各地报考人数、岗位需求数和“三支一扶”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兰州新区、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选拔指标单列,由省人社厅负责分解下达。非单列县(市、区)指标由各市(州)负责分解下达。县(市、区)岗位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指标由市(州)调配至其他县(市、区)相同岗位,考生参加调配县区考录和岗位分配。对自治州、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继续采取加分或单列选拔指标的办法给予倾斜照顾,加分不得超过3分,具体办法由相关市(州)根据本地实际研究确定。指标分解方案由各市(州)确定后在7月7日前向社会公布,同时报省人社厅备案。

六、考试

(一)考试组织

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要会同教育、团委、财政、卫健、公安、网信等部门统筹实施好选拔招考工作。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全省“三支一扶”考试报名、信息汇总、命题制卷、试卷保管、考场设置、阅卷登分、雷同处理、成绩查询等考务组织工作。各市(州)、县(市、区)考务实施机构要按照省上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本行政辖区内的考务实施工作。兰州新区考务组织工作由兰州市会同兰州新区负责实施。各级组织考务等工作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

为确保各类考试数据安全,请各市(州)人社局将负责“三支一扶”考务组织和成绩领取的人员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留存备案,具体请填写《“三支一扶”考务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4)。

(二)考场设置

全省以14个市(州)分别作为考区,考点原则上设置在市(州)政府所在地。各市(州)要按照择优原则设置考点,考场必须为标准化考场。各市(州)考务实施机构应于6月24日前将试卷预订单和考点考场设置编排表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三)考试时间和内容

1.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26年7月11日9:00—11:0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为准。

2.考试科目及内容

支医岗位考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

其他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6年7月7日9:00至7月11日9:30

打印流程:报考人员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准考证打印”栏目进行打印。

注意:请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个人准考证,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未携带《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三支一扶”考试或录取资格。

(五)应试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者,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六)违纪处理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要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对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进行有力查处打击。各考点应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本次考试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组织考试的机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由人社部门对其做出违纪违规处理。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因违纪或违反《“三支一扶”报考告知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七)成绩公布

公布时间:2026年7月29日左右

查询流程: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郑重提醒: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为“三支一扶”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的唯一官方网站,请考生切勿随意登录培训机构等虚假网站,不要随意点击不明链接填写个人身份信息,以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七、审核录取

(一)资格初审

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公布的选拔指标,按报考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资格初审名单。对指标末位考试成绩并列的考生,由县(市、区)列入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进入资格初审名单的人员必须下载填写《甘肃省2026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资格审核表》(附件1)一式3份(双面打印),贴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出现役的高校毕业生必须持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生必须持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到县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能提供以上证件者,取消录取资格,在指标范围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

(二)体检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各市(州)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无三甲医院的地区可安排至市(州)综合性医院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在指标范围内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

(三)资格复审

对通过资格初审和体检的人员,由县(市、区)人社部门报市(州)人社部门复审,复审内容重点包含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役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退役士兵证;住院医师规培生须提供培训合格证)、准考证、体检结果等。

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在指标范围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

(四)公示

市(州)人社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市(州)人社部门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募地区、岗位,拟招募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毕业院校、专业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进入公示环节后产生空缺指标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录取发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州)形成《拟录取人员报告》(含附件2),于8月17日前报省人社厅。省级统一发文录取。

八、培训上岗

(一)岗前培训

各市(州)人社部门和兰州新区要按照《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25号)要求,对全体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及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帮助他们尽快完成角色转换,提高基层工作生活适应能力,市(州)财政部门要安排相应资金,确保岗前培训任务落实。

(二)安排上岗

各市(州)、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岗位、编制空缺情况和毕业生所学专业及资格条件,将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安排到乡镇基层教育、卫生、农业等岗位,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基层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水利、农业农村、林草等基层急需技术服务人员可安排在县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数量不得超过本县(市、区)总数的30%。多渠道推荐“三支一扶”人员参与和美乡村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耕地保护和农田建设、“三北”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等基层重点项目,服务新型农业、林下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重点产业经营主体,从事就业社保、社会服务、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在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历练成长。所有新招募人员应于9月初上岗服务,并同步在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更新在岗状态。

九、待遇保障

(一)在岗待遇。选拔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服务期间生活补贴由市(州)或县(市、区)按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省级财政按每人每月3100元向各地拨付补贴资金,不足部分由市(州)、县(市、区)财政承担。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安家费补助。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省财政按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的16%、6.1%及0.2%补助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不足部分由市(州)、县(市、区)财政承担,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代扣代缴工作由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个人缴费部分从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因成绩并列一并录取(超出省上下达指标)人员的各项待遇由市(州)、县(市、区)财政承担,标准与其他人员相同。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为“三支一扶”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鼓励服务单位参照当地绩效考核实际给予“三支一扶”人员一定奖励,并结合实际妥善安排其食宿、体检、休假等。

(二)人员管理。各地要严格人员管理,关心重视成长。可择优选拔“三支一扶”人员兼任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团干部、河(湖)长和林(场)长助理、农业服务站(所、中心)和供销社主任助理、科技特派员等,纳入基层水利服务、农技推广、林草资源管理等后备人才培养。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服务单位做好“三支一扶”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考核情况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要定期开展“三支一扶”人员在岗履职情况检查,严格按照招募岗位安排使用“三支一扶”人员,不得借调“三支一扶”人员到上级单位或其他部门帮助工作。允许“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内离岗,由本人书面申请,经用人单位、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报市(州)人社局同意后方可离岗,离岗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同时在“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内变更在岗状态为“岗位脱离”。各地要安排专人负责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按照《系统使用手册》规定,认真及时高质量做好人员信息更新、数据报送、进度管理和统计分析等工作,并按照《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484号)要求,及时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打印发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三)优惠政策

1.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2.服务期间,符合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相关规定的,可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按规定享受公务员定向考录。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拿出一定数量或比例岗位进行专项招聘,并增加工作实绩在考察中的权重,聘用后不再约定试用期。

4.支持“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通过多种渠道就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就业创业相关支持政策。

5.服务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落实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加分、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6.服务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向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申请享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7.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支医服务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当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8.推动“三支一扶”计划与基层青年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衔接,在人才引进、选拔、培养、使用等方面加大支持。统筹纳入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基层水利设施管护等重点项目,可把政治素质好、有致富带富能力的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村级“两委”班子后备力量进行培养使用。

十、工作要求

(一)有序推进工作。各地要充分认识“三支一扶”计划对服务乡村全面振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意义,有序推动工作落实,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选拔招募各环节工作,确保9月初新招募人员全部上岗服务。人社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做好政策宣传、报名组织、考试实施、人员选拔、岗位分配、日常管理以及“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录入、数据报送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保障力度,安排必要工作和培训经费,及时拨付生活补贴等各项待遇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选拔招募和考试工作顺利开展;教育、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水利、林草等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配合做好岗位安排、专业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

(二)严格工作纪律各地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选拔招募程序和有关考试纪律要求,强化市县主体责任,规范开展报名咨询、指标分解、考务实施、资格审核、体检公示、培训上岗、待遇落实等工作。建立健全招募考试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有效预防、及时管控和妥善处理考试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确保考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工作全程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招募岗位、报名条件、考试成绩、选拔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程序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确保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各地要及时总结梳理“三支一扶”计划实施中的经验,广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政策及实施成效,于12月30日前将本年度“三支一扶”工作总结报送至省人社厅。

十一、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请与市(州)人社部门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0931-8723159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0931-4670278、0931-8948645

兰州市:0931-8487079

天水市:0938-8215762

嘉峪关市:0937-6789790

武威市:0935-2232560

金昌市:0935-8332933

酒泉市:0937-2618488

张掖市:0936-8360233

庆阳市:0934-8615524

平凉市:0933-8226225

白银市:0943-8246833

定西市:0932-8236520

陇南市:0939-8236221

临夏州:0930-6213722

甘南州:0941-8218899

兰州新区:0931-8259387

附件: 

1.甘肃省2026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资格审核表.xls

2.甘肃省2026年“三支一扶”拟录取人员信息汇总表(略)

3.“三支一扶”考生身份信息更改申请表.doc

4.“三支一扶”考务人员信息统计表(略)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6月14日

 

甘肃省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特岗教师代表重要回信精神,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加强新时代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6〕2号)安排,2026年我省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2026年,我省“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中西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原“两基”攻坚县,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重点向原“三区三州”、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少数民族地区等倾斜。具体为:

酒泉市(玉门市),张掖市(临泽县、民乐县、肃南县),白银市(会宁县、平川区、景泰县、白银区、靖远县),天水市(秦州区、麦积区、秦安县、甘谷县、清水县、武山县、张家川县),平凉市(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华亭市、崇信县、庄浪县、静宁县),庆阳市西峰区、华池县、合水县、宁县、正宁县、镇原县),定西市(临洮县、安定区、岷县、渭源县、漳县、通渭县、陇西县),陇南市(宕昌县、康县、徽县、成县、武都区、礼县、文县、西和县、两当县),甘南州(迭部县、舟曲县、碌曲县、玛曲县、夏河县、合作市、卓尼县、临潭县),临夏州(东乡县、临夏县、临夏市、和政县、广河县、积石山县、康乐县)。

二、计划和岗位

(一)全省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1230名(附件1)(含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岗位83个),聘期为3年。

(二)实施县(市、区)招聘计划和岗位设置情况由市(州)在“特岗计划”实施办法中统一公布。

三、基本原则

(一)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二)按照学科结构和教师岗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招聘岗位。

(三)设岗学校为“特岗计划”实施县(市、区)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四)“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由市(州)统筹组织、以县(市、区)为主,实行公开选拔、按岗招聘、合同管理,明确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道德与法治、科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心理健康等紧缺学科教师的补充。

(六)鼓励教育情怀深厚、专业素养卓越、教学基本功扎实的“双一流”建设高校优秀毕业生报考“特岗计划”。

(七)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优秀退役运动员报考“特岗计划”,各地可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相应放宽年龄限制。

四、报考事项和要求

(一)报考程序

2026年“特岗计划”的报名、考试、资格审核、体检、公示、录取等具体事宜,详见《甘肃省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考程序》(附件2),各地要引导报考人员详细阅读。

(二)报考条件

1.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具有农村教育情怀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尚未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考生,应当参加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且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认定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4.一般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岗位具体学历要求由实施县(市、区)进行明确。

5.对于特别边远艰苦、教师流失较严重的地区可向本地生源倾斜。

6.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92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

(三)部分报考岗位要求

物理、化学、生物教师资格证书可报小学科学岗位。报考小学全科岗位的人员,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或初等教育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可不做限制。

(四)其他要求

1.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及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2018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且支教鉴定合格的考生,凭《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实习支教鉴定表》的复印件(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面试成绩加10分。

3.各市(州)教育局要及时审核汇总所辖县(市、区)“特岗计划”岗位设置表,并于线上报名开始前向社会公布本市(州)“特岗计划”招聘公告及实施县(市、区)的岗位设置表,同时将招聘岗位要求的笔试试卷类型(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和具体学历要求标注在岗位设置表中明显突出位置,提醒考生结合自身条件选择合适岗位进行报考。

4.边远艰苦地区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特岗教师招聘,可结合实际适当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划定成绩合格线。

五、保障措施

(一)中央财政继续以4.18万元/人/年的标准对特岗教师进行补助,各县(市、区)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除中央工资性补助外的部分,由县(市、区)财政负责补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加强留任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做好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会宁县、天祝县、陇西县、环县、西和县、永靖县、舟曲县等开展中西部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试点地区应将特岗教师纳入首席岗位教师工作室进行重点培养。

(二)“特岗计划”的实施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已签约的符合条件要求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计划”管理。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三)不得随意调动(含借调)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实施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特岗教师的统一管理,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师德师风要求、学校规章制度和合同相关规定的特岗教师,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特岗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积极有效开展招聘工作

1.多途径发布招聘信息各实施县(市、区)要及时广泛发布招聘信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尽快启动2026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公告须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发布,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推介招聘信息,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和社会知晓度,及时为高校毕业生应聘提供岗位信息。要建立健全招聘考试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及时管控和妥善处理考试期间突发事件,确保2026年全省“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安全有序、公平公正进行。

2.按要求设置考场。实施“特岗计划”的市(州)分别设置考区,考点原则上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要按照择优原则设置考点,考场须为标准化考场。各市(州)考务实施机构于6月24日前将试卷预订单和考点考场设置编排表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3.规范实施招聘。各市(州)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落实,确保招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禁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条件,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作为限制性要求,严禁进行“简历筛选”,保障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平等参与。

(二)系统开展特岗教师培训

各市(州)要对标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目标,围绕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培训规划,为特岗教师提供高质量的培训研修服务。强化教育家精神引领,将师德师风和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师培训全过程,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岗前职后培训,按照特岗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鼓励将特岗教师纳入当地各级名师工作室进行重点培养;加强非师范专业特岗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素质与能力。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10天,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20天。

(三)扎实做好特岗教师信息管理

    教育部将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核定招聘计划和拨付中央补助经费的唯一基础数据,各实施县(市、区)录取结束后,要高度重视、倒排时间表、明确责任,扎实做好“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录入和更新工作,有关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审核把关,切实保证数据完整准确。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

(四)加强工作监督指导

各市(州)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全面指导,重点监督招聘计划完成、特岗教师各类待遇保障、以及入编入岗等政策要求落实情况,对于存在问题的县(市、区),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各地于2026年8月8日前将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审核同意的拟聘用特岗教师信息汇总表(附件3)和“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总结报送省教育厅(报送电子邮箱jiaoshi@gsedu.cn)。

附件:

1.甘肃省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各市(州)设岗名额分配表.doc

2.甘肃省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考程序.doc

3.甘肃省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聘用人员信息汇总表.doc

4.“特岗计划”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doc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财政厅

2026年6月14日

 

2026年甘肃省西部计划招募公告

为落实2026年西部计划全国项目招募选拔工作安排,由中央财政支持、省级财政配套,2026—2027年度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招募选派至甘肃县区、乡镇开展基层服务(不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服务期1—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招募遵循自愿报名、公开招考、组织选拔、集中派遣原则。

一、招募对象及选拔标准

(一)省内招募(服务本省)

1.仅限202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甘肃户籍毕业生(不含:兰州七里河区、安宁区、皋兰县、榆中县、永登县、兰州新区;张掖民乐县、肃南县;平凉庄浪县、静宁县;陇南康县、徽县、成县、两当县;甘南迭部县、卓尼县、舟曲县、碌曲县、夏河县、玛曲县、临潭县);

2.无挂科,存在特殊情况须由高校教务处出具相关证明;

3.2026年7月20日前需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党员、有志愿服务经历和担任过各级团学骨干的优先;

4.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较强的吃苦奉献精神,志愿到基层工作;

5.须参加西部计划统一考试及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西部计划官网(http://xibu.youth.cn)。

(二)省对口招募(服务甘肃)

1.根据全国项目办对口招募政策安排,由辽宁、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陕西、宁夏、青海10个对口省(市),分别面向其省内本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为我省对口招募西部计划志愿者;

2.对口省招募的甘肃户籍志愿者(不含:兰州七里河区、安宁区、皋兰县、榆中县、永登县、兰州新区;张掖民乐县、肃南县;平凉庄浪县、静宁县;陇南康县、徽县、成县、两当县;甘南迭部县、卓尼县、舟曲县、碌曲县、夏河县、玛曲县、临潭县必须参加西部计划考试。未参加考试者,仅保留甘肃服务资格,不享受服务满2年对应的甘肃招聘安置政策

3.无挂科,存在特殊情况须由高校教务处出具相关证明;

4.对口招募省(市)学生必须通过所在高校项目办开展的审核、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等选拔工作,各方面同等优秀条件下,对于“双一流”高校推荐选拔的学生应招尽招;

5.2026年7月20日前需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党员、有志愿服务经历和担任过各级团学骨干的优先;

6.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较强的吃苦奉献精神,志愿到基层工作;

7.须参加西部计划统一考试及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西部计划官网(http://xibu.youth.cn)。

二、报考条件

1.对口10省(市)项目办推荐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甘肃户籍2026年应届毕业生;

2.甘肃省内高校推荐的甘肃户籍202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报名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加盖两章(学院团委、学校团委)的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证、学位证)、教务处盖章的在校成绩单、挂科特殊证明(如有挂科),以上材料均需上传扫描件;

4.本次招募所有岗位不限专业。

三、报名程序

本次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全程网上报名、免收报名费。报考人员须承诺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完整,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和考试后团委部门的审核,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及接受处理,并签署《2026年“西部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禁止代为承诺行为。对考试后资格审核环节中发现与报名提交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对编造报考条件,骗取考试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参加“西部计划”考试人员,必须通过西部计划官网报名,经学校审核推荐,通过省项目办资格审核后,在“甘肃人事考试网”再次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西部计划官网系统报名人员、未通过高校审核推荐人员、非甘肃户籍人员、官网提交材料不全人员、对口10省(市)高校甘肃户籍未在省项目办推荐名单人员考试报名审核时将不予通过。

1.提交报名申请(2026年6月15日9:00至6月19日18:00)

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相应的报考项目类型,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拔招募公告和报名系统内的《2026年“西部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逐项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三类项目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项,考生已提交的报考信息不得修改。因报考人员通讯不畅通、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等原因造成考试选拔过程出现无法考试、耽误资格审核及体检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名资格审核(2026年6月15日9:00至6月19日18:00)。甘肃省西部计划项目办将通过集中线上审核的方式,对考生进行考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将在报考系统审核中认定为不通过,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结果。报名确认通过后报考人员须修改信息的,必须对修改后的报名信息再次提交,并等待系统确认结果。若修改后未提交的,报名不成功。

3.信息修改确认(2026年6月15日9:00至6月19日12:00)。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个人身份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个人身份信息不予更改。报考人员须向省西部计划项目办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由甘肃省西部计划项目办审核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修改。考生提交姓名或身份证号修改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19日12:00,逾期均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因信息修改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向甘肃省西部计划项目办提交修改申请后,无需等待修改信息结果,各高校项目办应当引导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先按照正常流程完成报名,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4.打印《准考证》(2026年7月7日9:00至7月11日9:30)。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准考证打印”栏目,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体检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

四、考试时间和内容

考试时间:2026年7月11日上午9:00—11:00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

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五、应试证件及考场设置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者,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西部计划考点设在兰州市内,所有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地点及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试违纪处理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将视具体情形由人社部门对其做出违纪违规处理。

七、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7月29日左右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对因违纪或违反《告知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郑重提醒: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是“西部计划”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的唯一官方网站,考生请勿登录点击山寨网站、虚假网站不明链接填写个人身份信息,以免造成信息泄露。

八、审核录取

(一)资格

根据招募总指标,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选拔人员名单。进入拟选拔名单的人员,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两章齐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在校成绩单(需教务处盖章)、特殊挂科证明(需教务处出具)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体检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团中央西部计划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见西部计划官网http://xibu.youth.cn)。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省西部计划项目办将在指标限额内按照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已超出指标限额的不再递补。

(三)集中培训及派遣上岗

8月上旬为报到和培训时间。进入拟选拔名单的人员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身份证件报到,并参加由省西部计划项目办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培训后派遣上岗。

(四)岗位分配及签订三方协议

省西部计划项目办集中培训结束后,由服务县(区)项目办将本县(区)志愿者集中接到服务县(区)。各县(区)项目办按照服务专项要求、志愿者所学专业、服务地实际需要等情况对志愿者进行岗位分配。8月10日之前,由服务县(区)项目办、服务单位、志愿者签订三方服务协议,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确认完善有关信息。志愿者应按照所签订三方服务协议的服务岗位上岗。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换岗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县(区)项目办提出申请,经省西部计划项目办批准后进行调整。

(五)公示

省西部计划项目办将对通过资格复审和体检的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团省委统一发文录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甘肃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所有。

省西部计划项目办联系电话:0931-8122102

附件:“西部计划”考生身份信息更改申请表.docx

共青团甘肃省委

2026年6月14日

编辑/赵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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