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庆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和2026年工作部署情况以及庆阳市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有关工作情况,并现场回答了记者提问。
3月31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第一次例行新闻发布会召开。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庆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和2026年工作部署情况以及庆阳市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有关工作情况,并现场回答了记者提问。
主持人: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庆阳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第一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将由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负责同志杨赟发布庆阳市“十四五”生态环保工作成效及2026年工作部署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徐靖谕发布庆阳市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有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庆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首先,请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负责同志杨赟发布庆阳市“十四五”生态环保工作成效及2026年工作部署情况。
杨赟: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下面,由我向大家介绍全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和2026年工作部署情况。
一、“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
“十四五”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开启美丽庆阳建设新征程。
一是组织领导更加有力。市委、市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有力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持续提升。市县成立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导落实重大事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责任有效落实。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庆阳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等文件,颁布实施《庆阳市董志塬保护条例》《庆阳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二是环境质量更优更好。“十四五”期间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蓝天白云成为常态、清水绿岸随处可见,PM10、PM2.5均值较“十三五”末分别下降18.2%和17.9%,23个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比例达到95.7%,马莲河、蒲河水质稳步提升到Ⅲ类及以上,生态质量指数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三。中省环保督察反馈的168个问题,整改完成162个,督察反馈问题和群众举报数量“双下降”,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三是污染治理更准更实。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改造、淘汰燃煤锅炉93台,新增集中供热面积833万平方米。建成园区、城区、乡镇污水处理厂站121座,整治排污口267个,开展涉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4100余家次,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95%;持续强化土壤环境保护与污染风险管控,完成3个污染地块修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75.5万吨,完成517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1.2%,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深入推进。
四是生态修复更加系统。系统实施固沟保塬、“三北”六期、资源开发区生态修复、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重大生态工程,累计完成沙区治理151.8万亩,人工造林171.3万亩、草原生态修复治理444.6万亩,完成水土流失治理5117.88平方公里,全市年入黄河泥沙量减少40%,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6.3%。“三北”工程全流程闭环管理和“固沟保塬+小流域”治理模式得到部委肯定,2024年全国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中,庆城县跻身全国6个“明显变好”县域,为全省唯一。
五是环境监管更加精细。市县生态环境系统“垂改”全面完成,县区“局队”合一监管体制全面建立,执法监管方式更加规范,环境执法和监测能力不断提升,八县区环境监测站基本建成,在线监控企业联网达到312家,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8.81%,512家企业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修、登记工作。“十四五”期间全市累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96件、罚款6369.4万元,环县分局先后获得司法部“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生态环境部“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六是服务保障更加高效。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积极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和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强化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简化审批流程,“一对一”“保姆式”帮办服务。动态更新分区管控成果,优化调整生态空间2026平方公里,为绿色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选址落地拓展了空间。“十四五”累计核发排污许可证337家,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1750家,审批各类建设项目环评971个,行政审批时限压缩60%以上,绿色环保产业链产值规模达到25亿元。
二、2026年重点工作安排部署
2026年是“十五五”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工作十分重要,我们将紧盯美丽庆阳建设目标,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加快推动全面绿色转型,努力实现“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良好开局。重点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是科学谋划布局,推进美丽庆阳建设。高质量完成《庆阳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全面启动“十五五”工作,建立完善规划落实推进体系,确保规划落实落地。组织开展2025年度“美丽甘肃”建设成效考核自评总结,将美丽庆阳考核指标,纳入县区年度综合考核。统筹推进陇东黄土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和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八大行动”,加强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调度推进,加力促进生态环境整体好转。
二是深化污染攻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推进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验收与达标监管,完成剩余41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及2蒸吨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清零。开展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强化餐饮油烟、恶臭气体、烟花爆竹、工地扬尘和秸秆禁烧科学管控,实施西峰区建成区散煤用户清洁能源改造。水污染防治方面,健全“受纳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管机制,落实排污浓度和排污总量双控要求。加快推进西峰东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正宁县、宁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补齐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做好苦水河甘宁交界国考断面本底指标判定工作。推进水源保护区“立标定界”和视频监控联网,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加强化工园区、工矿企业集中区等重点区域土壤和地下水源头管控,实施长庆桥工业集中区地下水污染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项目。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整治、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垃圾填埋场排查治理等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力度,实施镇原县新集、环县演武整乡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
三是推进绿色转型,提升服务发展效能。围绕“东数西算”、产业链建设、重大产业布局、重点企业项目,强化要素配置,开辟绿色通道,全程跟踪服务保障。开展重点行业现有排污单位排污权核定和碳排放核查,推动碳排放、排污权等交易。做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年度跟踪评估和动态更新,持续优化管控措施,提升分区管控工作质效。加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汽车拆解、农林固废等领域绿色环保产业链培育。积极开展华池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复核评估和庆城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
四是夯实基础支撑,健全完善治理体系。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全面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推进排污许可与分区管控、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联动。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加强环保信用评价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持续推进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移动执法和非现场监管手段运用,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行为,做好案卷评查和执法稽查,开展2026年执法大练兵活动。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和县级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开展排污单位自测监管与监测质量专项抽查。举办六五环境日市级主场活动及县区分会场活动,做好世界地球日、全国低碳日等节点主题宣传。推进“新四类设施”向公众开放,鼓励群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精准把握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导向,认真谋划争取专项资金,确保各类项目要得来、接得住、落得实、成效好。
五是突出重点领域,严密防范环境风险。全面开展第三轮省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目前还未完成整改的6个中省督察反馈问题,加力跟踪督办,尽快整改到位。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排查整治涉危涉重企业、化工园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地及环境敏感区环境风险隐患,开展化工园区“一策一图”工作,进一步加强与陕西、宁夏相邻市县联防联控,修订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六是强化政治引领,着力打造环保铁军。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持续深化“三抓三促”行动,推动党建工作与生态环保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互促共进。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强化廉政警示教育,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引导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筑牢思想防线,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风清气正的生态环保铁军,树立系统良好形象。
主持人:
下面,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徐靖谕发布庆阳市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有关工作情况。
徐靖谕: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下面,我向大家介绍庆阳市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和氢氟碳化物(HFCs)环境管理有关工作情况。
臭氧层是地球生命的重要屏障,能够有效阻挡有害紫外线,保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系统安全。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管控,既是履行《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等国际环境公约的责任担当,也是落实国家、省上部署要求、协同推进碳减排、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管理机制,压实各方监管责任。我市高度重视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和氢氟碳化物(HFCs)环境管理工作,持续按照国家、省上要求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执法监管,并将相关企业监管纳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系,构建常态化、制度化监管格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工作部署,对标《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明确监管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压紧压实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是强化源头管控,规范全流程使用处置。聚焦塑料制品、泡沫板材加工、冷库制冷、汽车拆解等重点行业,全面规范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和氢氟碳化物(HFCs)销售、使用、维修、回收、销毁全链条管理。2025年以来,按照国家和省上安排部署,全面推进经营活动备案及数据上报工作,督促企业在全国消耗臭氧层物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登记备案。目前,全市已纳入系统管理企业14家,其中经销类3家、使用类2家、回收类6家(主要涉及氢氟碳化物类物质)、维修类3家(主要涉及含氢氯氟烃类物质),实现重点企业底数清、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同时严格落实国家管控要求,对氟氯烃类(CFCs)、四氯化碳(CTC)等已淘汰的7大类物质持续强化监管;对氢氯氟烃(HCFCs)类物质加速淘汰,确保按期完成淘汰任务;对氢氟碳化物(HFCs)类物质实施逐步削减,严控生产使用规模。
三是加强监督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工信、农业农村及属地政府,持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核查企业原料采购是否来自合规配额单位、是否存在违法销售使用行为、生产拆解过程是否落实废气收集与回收处置措施、是否违规使用管控物质等。将消耗臭氧层物质(ODS)企业纳入年度部门联合抽查事项,畅通举报渠道,扩大违法线索来源,对非法生产、销售、使用、转移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和氢氟碳化物(HFCs)等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形成有效震慑。同时,督促企业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台账记录,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四是强化能力建设,提升专业化监管水平。针对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监管属于较新执法领域、基层专业能力不足等问题,结合执法大练兵、业务培训、交叉执法等方式,加强执法人员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补齐现场检查、识别判定、溯源核查等能力短板,不断提升监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加快推进监测检测能力建设,为日常监管、执法取证、溯源追查提供技术支撑,切实提升全链条监管效能。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全社会保护意识。通过政策宣讲、企业培训、科普宣传等多种形式,普及臭氧层保护、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和氢氟碳化物(HFCs)管控及低碳减排知识,提升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和公众生态环保意识,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共同监督,营造保护臭氧层、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紧盯国家和省上管控要求,以工商制冷、泡沫保温、汽车拆解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摸清企业底数,从严开展执法监管,深挖非法源头和销售链条,不断提升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和氢氟碳化物(HFCs)全生命周期管理水平,为保护臭氧层、应对气候变化、建设美丽庆阳作出积极贡献。
主持人: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还安排了记者现场问答活动。下面进入答记者问环节,有采访意向的媒体记者,可采访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
记者:
请您科普一下什么是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开展这项管控工作的意义是什么?普通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可以做些什么来助力这项工作?
徐靖谕:
感谢您的提问。首先,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是指会破坏大气臭氧层、造成臭氧层空洞的化学物质,比如氟利昂、哈龙、四氯化碳、甲基溴等,广泛用于制冷、发泡、清洗、消防等领域。氢氟碳化物(HFCs)早期作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环保替代品使用,本身不破坏臭氧层,但属于强效温室气体,对气候变暖影响显著,因此也被纳入严格管控。
我们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和氢氟碳化物(HFCs)管理,主要有几方面重大意义:一是履行国际国内法定责任。我国已加入相关国际公约,国家和省上相继出台文件,要求对氟氯烃类(CFCs)、四氯化碳(CTC)等已淘汰物质持续监管,对含氢氯氟烃(HCFCs)加速淘汰、对氢氟碳化物(HFCs)逐步削减,这是必须落实的刚性任务。二是守护生态环境与公众健康。臭氧层破坏会导致紫外线增强,危害人体健康和动植物生长,加强管控就是从源头防范环境风险。三是助力实现碳减排目标。氢氟碳化物(HFCs)全球增温潜势远高于二氧化碳,从减排效果上大家可以有个直观认识:排放1吨氢氟碳化物(HFCs),增温效应大约相当于排放上千吨甚至几千吨二氧化碳(CO₂),部分种类氢氟碳化物(HFCs)的全球增温潜势更是二氧化碳(CO₂)的数千倍。减少其生产、使用和排放,就是实现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对落实“双碳”任务、应对气候变化具有直接作用。
对广大市民而言,也可以从身边小事参与进来:一是选购冰箱、空调等电器时,优先选择节能环保、无氟环保产品;二是家电维修、报废时选择正规机构,不随意排放、丢弃制冷剂;三是主动了解臭氧层保护知识,积极参与监督,共同抵制非法违规产品;四是节约用电、绿色出行,从源头降低能源消耗和相关温室气体排放。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全链条管理要求,加大执法力度,健全长效机制,也欢迎媒体和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共同守护好我们的蓝天和生态环境。
记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已于2026年3月12日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请介绍一下《生态环境法典》的相关内容和生态环境系统下一步宣传和贯彻工作。
张小飞:
感谢您的提问。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世界首部生态环境法典,它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迈入全新阶段。
一、法典核心内容 (一)编纂模式与框架
法典采用适度法典化模式,分三类整合现有法律体系:一是将《环境保护法》等10部核心法律整体纳入,法典施行后该10部法律不再保留;二是择要纳入20多部生态要素、循环经济等相关法律的核心制度,相关单行法继续保留;三是对双碳、气候变化等领域作出原则性、引领性规定,体现前瞻性。
法典共5编1242条,依次为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构建起系统完备的生态环境法治体系。
(二)核心亮点
一是整合梳理各类环保单行法规,破解法律分散交叉、执法标准不一难题,确立统一立法理念与执法适用标准。二是首创绿色低碳发展专编,前瞻衔接“双碳”目标、气候变化与新污染物治理等时代新需求,强化“新三样”废弃物循环利用责任。三是贯穿一体化保护理念,聚焦噪声、油烟等民生环境痛点完善治理规则,将荒漠等生态系统纳入保护范围,填补法律空白。四是规范执法与追责体系,统一规范全流程行政执法,健全严格追责与生态修复制度,夯实美丽中国建设法治根基。
二、生态环境系统宣传与贯彻工作安排
为了实施好生态环境法典,我们将聚焦“学、改、执、建、宣”五大关键环节,推动法典全面落地见效。
一是深化全员学习,吃透法典精髓。将法典学习纳入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核心内容,通过专题培训、集中研讨、以案释法等形式分层分类开展全员轮训,确保干部职工精通法条、准确适用。二是推进制度衔接,确保法治统一。全面梳理现有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标法典清理修订不符条款;加快制定配套实施细则、技术规范与执法流程,维护法治统一性。三是严格规范执法,强化刚性约束。以法典为标尺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流程,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案卷管理;聚焦重点领域常态化监管,健全行刑衔接机制,提升执法效能。四是加强能力建设,夯实实施基础。强化执法队伍专业素养与实战能力,完善监测、核查、溯源技术支撑体系;将法典要求融入日常管理全链条,推动治理系统化、精准化、法治化。五是广泛宣传普法,营造良好氛围。面向企业、园区、公众开展多渠道精准化普法,解读主体责任与权利义务;结合“六五环境日”等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推动全社会懂法、守法、用法。
主持人: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感谢各位同志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