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473措施返排液处理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摘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征求公众对“白473措施返排液处理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征求公众对“白473措施返排液处理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途径

“白473措施返排液处理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公众可登录网站查阅(https://pan.baidu.com/s/1kgiCjM8qUVZuKyNhGgjuTg提取码: w5yv)或通过电话、来访等方式与环评单位联系。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具体以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评价范围为准)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交意见的起止时间和主要方式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邮件、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发表对该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提交公众意见表。

五、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

单位地址:甘肃庆阳庆城县第十采油厂

联系人:侯主任            联系方式:0934-8592719

环评单位: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

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科源东路北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17398467510

编辑/赵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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