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473措施返排液处理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摘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我公司“白473措施返排液处理点”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我公司“白473措施返排液处理点”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㈠项目名称:白473措施返排液处理点;

㈡建设地点:甘肃庆阳华池怀安乡杨坪村马庄组第十采油厂陈015-45、陈014-46井场占地范围内;

㈢建设性质:改扩建;

㈣项目概况:建设一座处理规模为300m³/d的措施返排液处理点,采用“气浮除油+絮凝沉降+过滤”工艺对进站返排液进行处理。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㈠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

㈡联系人:侯主任;

㈢联系方式:0934-8592719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㈠环评单位: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

㈡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科源东路北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

㈢联系人:李工

㈣联系方式:1739846751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生态环境局、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与建议。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

2026年2月12日

编辑/赵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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