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庆阳市“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含1个备选对象)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含2名备选对象)推荐对象有关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庆阳市“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含1个备选对象)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含2名备选对象)推荐对象有关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对象
(一)甘肃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推荐对象(6个)
1.南梁革命纪念馆
2.甘肃圣越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3.西峰区学院路街道公刘南路社区居民委员会
4.庆阳岐黄中医药文化博物馆
6.庆阳市正宁县教育局(备选)
(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推荐对象(11名)
1.安丽霞,女,汉族,庆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事务科一级主任科员
2.孙玉珍,女,汉族,庆阳市融媒体中心报刊编辑部主任
3.马艳红,女,回族,庆阳市西峰区团结小学教师
4.苏亚丽,女,回族,庆阳市正宁县子午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5.魏小军,男,回族,庆阳市正宁县五顷塬回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6.赵晓科,男,汉族,庆阳顺通机动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7.梁立群,男,汉族,中共庆阳市环县毛井镇委员会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
8.吕邦玄,男,汉族,庆阳市合水县乐蟠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9.常 燕,女,汉族,庆阳市镇原县文化馆馆长、七级职员
10.郭进华,男,汉族,庆阳市庆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指挥调度中队中队长 (备选)
11.方向阳,男,汉族,庆阳市华池县列宁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备选)
二、公示时间
2025年8月8日至8月14日(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8月14日18:00前通过电话、信函向市委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时应提供个人真实信息,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934-8211236
通讯地址:西峰区安化西路1号统办楼1228室
中共庆阳市委办公室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