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省领军人才和第四批陇原青年英才选拔工作的公告

摘要:为深入推进人才赋能工程,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引发<甘肃省领军人才聘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2025年甘肃省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实施方案><第四批陇原青年英才选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184号)精神和要求(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我市2025年省领军人才、第四批陇原青年英才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深入推进人才赋能工程,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引发<甘肃省领军人才聘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2025年甘肃省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实施方案><第四批陇原青年英才选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184号)精神和要求(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我市2025年省领军人才、第四批陇原青年英才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

(一)省领军人才。选拔对象为庆阳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

(二)陇原青年英才。选拔对象为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驻庆单位)全职工作的青年人才。

二、选拔名额

省上分配我市省领军人才和陇原青年英才名额共计15名,其中:省领军人才3名(专业技术人才),陇原青年英才12名(专业技术人才10名,高技能人才2名)。

(一)文化旅游类1名(专业技术人才1名,陇原青年英才)。包括全市各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传媒类专业技术人员,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评审推荐。

(二)工业类1名(专业技术人才1名,陇原青年英才)。包括全市各级工业制造类专业技术人员,由市工信局负责牵头评审推荐。

(三)教育体育类3名(专业技术人才2名,其中省领军人才1名,陇原青年英才1名;高技能人才1名,陇原青年英才)。包括全市各级教育教学和体育类专业技术人员,由市教育局负责牵头评审推荐。

(四)卫生健康类3名(专业技术人才3名,其中省领军人才1名,陇原青年英才2名)。包括全市各级医疗、卫生、疾控、健康类专业技术人员,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牵头评审推荐。

(五)农牧类2名(专业技术人才2名,其中省领军人才1名,陇原青年英才1名),包括全市各级农牧类专业技术人员,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评审推荐。

(六)工程类2名(专业技术人才2名,陇原青年英才),包括全市各级林草生态、建筑交通、水利及自然资源等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由市林草局负责牵头评审推荐。

(七)哲学社会科学类1名(专业技术人才1名,陇原青年英才),包括全市各级哲学、社会学类专业技术人员,由市社科联负责牵头评审推荐。

(八)数据信息化类1名(专业技术人才1名,陇原青年英才),包括全市各级数据信息化类专业技术人才,由市数据局负责牵头评审推荐。

(九)能源化工类1名(高技能人才1名,陇原青年英才)。包括全市各级能源化工类企事业单位中掌握先进生产技术或做出重大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由市能源局负责牵头评审推荐。

三、选拔条件

(一)省领军人才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第一层次人选年龄在57岁以下(1968年6月20日以后出生);第二层次人选年龄在50岁以下(1975年6月20日以后出生),向45岁以下优秀青年人才倾斜。公务员(含参公)等行政岗位工作人员不作为选拔对象,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单位主要领导和2024年新选拔的陇原青年英才原则上不列入选拔范围;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且在影响期内的不得推荐。

1.第一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条件和要求

引领学科建设、加速科技进步、推动产业创新发展的重点产业技术带头人和重点学科带头人。近五年来主持完成国家级或者省(部)级重点项目(课题),其成果获得省部级一等奖以上的奖项。并具备以下条件:

(1)研究成果应当具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为推动学科建设、教育、医药卫生等事业发展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得到省内外同行专家认可。

(2)有公认的代表作品或者有影响力的重大成果,在推动理论创新、传承文明、学科建设或者为党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第二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条件和要求

支撑我省学科建设、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学术技术骨干。近五年来主持或者参与国家级、省(部)级重点项目(课题),其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奖项(国家级一、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员,省部级一等奖的前三名、二等奖的前二名、三等奖的第一名)。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一定研究成果和突出业绩,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本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得到省内同行专家认可。

(2)在本行业领域重大课题任务、重点学科建设、重大文艺创作中取得一定成绩,作出重要贡献,研究成果或者创作作品有一定影响力,业内认可度较高。或者对我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的可行性论证、建议,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3.高技能人才条件和要求

掌握先进生产技术或做出重大贡献的技术工人,技艺技能获得同行业认可,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陇原青年英才

一般应当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能人才可放宽到具有技师职业资格),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5年6月20日以后出生)。经营管理人选应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入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领军人才、省优秀专家或其他相当层次人才计划,以及符合直接入选省领军人才条件的,不再列入选拔范围;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不作为选拔对象;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且在影响期内的不得推荐。

业绩成果条件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近五年还须具备下列业绩成果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潜心研究,具有原创性成果,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创新潜能。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的优先推荐。

(2)在工程技术与农业研究领域或新品种、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开发和推广应用等方面,研发具有市场发展前景和应用价值的技术创新成果并成功实现转化和产业化,成果经省(部)级主管部门验收通过。

(3)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在教育理论研究或教学实践探索方面做出成绩,获得省教学成果奖或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

(4)长期在医疗卫生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多次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在一定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疾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进人民生命健康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全省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示范引领作用,获得同行广泛认可。

(5)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文物保护技术研究等领域重点从符合条件的省优秀青年文化人才中推荐选拔,具有较强的创新发展能力,取得同行认可的学术成就和一定社会影响力。

(6)具有较强经营管理才能和先进管理经验,在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经济社会效益明显。

(7)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关键研发人员,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贡献,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

(8)具有技师以上技能水平或高级工艺美术师以上职称,技艺技能获得同行业认可,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在世界技能大赛上获奖选手和全国技能大赛上获金银铜牌选手可破格参选。

(9)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排名前5、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排名前3,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1项以上并排名前3、以第一完成人制定省级有关部门发布实施的地方标准2项以上,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高质量论文。

(10)其他在重点行业领域崭露头角,工作业绩明显,创新发展潜力大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四、选拔程序和申报材料

(一)选拔程序。选拔工作实行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确定的程序,采取自下而上、层层筛选的办法逐级推荐申报。推荐工作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回避。

1.个人申报。符合选拔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才),按隶属关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供申报材料。

2.组织推荐。

(1)单位推荐。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和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对各单位上报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后,按照专业学科和行业类别分别报送推荐到专家评审单位。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由用人单位审核后直接报送推荐到专家评审单位。向专家评审单位推荐截止日期为7月12日。 

(2)省领军人才院士直荐。在甘“两院”院士可实名举荐一名同领域省领军人才人选(不占我市推荐指标),于7月15日前直接向省人社厅申报。

(3)陇原青年英才专家直荐。第一、二批甘肃省拔尖领军人才和第一批甘肃省“银龄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可实名举荐1名同领域陇原青年英才人选(不占我市推荐指标),于7月15日前直接向省人社厅申报。

(4)民营企业直推。入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甘肃省省级专精特新企业通过工信部门直推;入选2024年度甘肃省民营企业100强榜单的民营企业通过统战部门或工商联直推(不占我市推荐指标);其他民营企业向市委统战部或市工商联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3.专家评审。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市直专家评审单位,组成行业评审专家组,按照本行业(领域)制定的《评审方案》,采取个人答辩、专家评议、量化评分等方式对推荐人员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分排名和分配指标数确定本行业(领域)拟推荐人员,并对拟推荐人员在部门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报送市人社局。

4.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市人社局对各专家评审单位报送的拟推荐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并就拟推荐人员廉洁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构或纪检部门意见后,对符合条件的拟推荐人员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省人社厅审定。

(二)申报材料

1.部门(单位)综合报告,包括申报推荐、院士(专家)举荐报告(由用人单位直接报送省人社厅)、专家评议(附专家签字表)、诚信申报承诺书(专家签字)、公示等内容。

2.《甘肃省领军人才申报表》或《甘肃省陇原青年英才申报表》。

3.申报人身份证、职称(职业)资格证或者学历证明复印件,近五年个人成果、突出业绩等材料复印件装订册(用人单位逐页盖章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聘期管理及待遇激励

(一)省领军人才。实行动态管理,每个聘期3年。领军人才聘期内出现《甘肃省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和《关于加强甘肃省领军人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第五款规定情形的,经书面报告省人社厅,核实无误后,停发领军人才津贴。

(二)陇原青年英才。实行周期为3年的个性化培养扶持政策。陇原青年英才聘期内出现《陇原青年英才选拔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取消培养资格的青年人才,一并追究单位或个人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本次选拔,申报人员向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向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全部纸质材料,后续环节只报送申报表,其他材料不再报送。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7月12日前将申报人有关资料线上报送给专家评审单位。

具体申报工作,请与专家评审单位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 王  雯  0934—8275138

市工信局:                   杜  立  0934—8271534

市能源局:                   张小莹  0934—8889585

市农业农村局:            徐龙龙  0934—8215093

市教育局:                   柴建忠  0934—8680263

市卫生健康委:               张倩倩 0934—8855017

市林草局:                   王国强 0934—8213849

市数据局:                      翟易佼  0934—5902907

市人社局:                  张金科  0934—8683373

附件:

诚信申报承诺书.doc

甘肃省领军人才申报表.xls

甘肃省陇原青年英才申报表.xls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3日

编辑/赵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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