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宁县鸿丰畜禽养殖有限公司在编制《宁县鸿丰畜禽养殖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征求意见稿)》后,特向社会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宁县鸿丰畜禽养殖有限公司在编制《宁县鸿丰畜禽养殖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征求意见稿)》后,特向社会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⑴.项目名称:宁县鸿丰畜禽养殖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
⑵.建设单位:宁县鸿丰畜禽养殖有限公司
⑶.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宁县和盛镇公曹村,中心地理坐标(北纬:35.449878821,东经:107.790628230)
⑷.建设性质:扩建
⑸.建设规模:本项目扩建鸡舍一座占地1080m2;并配套鸡粪堆棚2处,占地1280m2;配套鸡粪有机肥生产线一条;项目完成扩建工程后,年存栏蛋鸡数量为16万羽;年生产外售有机肥3650t。总占地面积10527m2,总投资5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主要影响概述
1、 施工期主要产污环节:
⑴大气污染物: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各类施工作业及砂石料、水泥、石灰的装卸和投料过程以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和建筑材料运输时产生的汽车尾气等。
⑵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于土建施工期间产生的泥浆废水,施工机械的清洗废水(含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等。
⑶噪声:各种机械作业机械产生的噪声、施工车辆噪声等。
⑷固体废物:施工作业开挖方作业产生施工临时土渣、施工后多余的建筑材料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2、运营期主要产污环节:
(1)大气污染物
运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主要为鸡舍、鸡粪堆棚、发酵罐恶臭气体及饲料加工产生的粉尘。
(2)水污染物
本项目鸡舍冲洗废水收集于化粪池后用于生产液态有机肥外售;厂区无生活废水产生。
(3)固体废物
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废主要是鸡粪、破损废鸡蛋、病死鸡、饲料包装袋、生物除臭填料、医疗废物。
(4)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有机肥生产线生产装置、蛋鸡养殖房鸡叫声、饲料加工间设备等,噪声值在70~85dB(A)之间。
三、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气: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产生无组织扬尘,本项目采取了泼洒降尘、设置围挡等措施;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废水。泼洒抑尘;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
(3)噪声: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通过采取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可减少其对周围声环境的不利影响;
(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及弃土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合理处置,不随意堆置。
2、营运期污染治理措施
(1)大气治理措施
项目蛋鸡养殖房恶臭气体采取合理设计、科学设计日粮,提高饲料利用率,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加强通风,定期对蛋鸡养殖房等处设专人消毒,加强场区绿化喷洒除臭剂,减少恶臭气体排放;鸡粪堆棚采取喷洒生物除臭剂,减少恶臭气体排放;有机肥生产过程罐式发酵产生的废气采取引风机+生物喷淋除臭塔+废气排气筒处理达标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无生活废水产生,厂区废水主要为鸡舍冲洗废水,鸡舍冲洗废水化粪池收集后用于生产液态肥外售。不会对项目周边的水环境产生影响。项目建设期间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处理,各类废水均得到合理处置。
(3)固废治理措施
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废主要是鸡粪、破损废鸡蛋、病死鸡、饲料包装袋、生物除臭填料、医疗废物。其中鸡粪、破损废鸡蛋、病死鸡收集后用于本项目有机肥生产外售;饲料包装袋、生物除臭填料由厂家定期进行回收;医疗废物收集至厂区危废贮存点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采用低噪设备、加强日常维护等环保措施等措施进行控制。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根据报告书中所提供的措施及方案进行治理、控制、实现环保设施。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认为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注意事项
1、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途径及期限
(1)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本网站底部链接。公众可通过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联系方式见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2)期限:查阅或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期限为此次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受项目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范围内的公众。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本地区目前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本项目的建设将带来哪些方面的环境影响?
③对项目的建设所持的态度?
④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厂址选择?
⑤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3、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六、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甘肃金绿洁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兰香彤
联系电话:18139936538
2、建设单位:宁县鸿丰畜禽养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小强
联系电话:13993459257
3、相关链接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IMzp4BGGMPnpecAYJPKYRQ 提取码: 9wbx)
(2)《公众参与调查意见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I37VZ31sPBlz6qGYXsjzw提取码: 4rk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