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彻落实国家就业扶持政策,鼓励灵活就业人员持续参加社会保险,根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现就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彻落实国家就业扶持政策,鼓励灵活就业人员持续参加社会保险,根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现就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已通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
(一)补贴标准:按不超过2025年度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对超过社保缴费基数100%部分不予补贴。
(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已享受期满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不再享受。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受理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5月1日
申报材料:
(1)《镇原县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第2、3、6、7、14页);
(4)社保卡复印件;
(5)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6)名下无企业证明原件。
(二)审核流程
1. 社区初审: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汇总上报;
2. 县人社局复审: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提交局务会议审议;
3. 资金拨付:经审议通过后,报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申请人社保卡账户。
四、注意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发放补贴:
1. 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 被用人单位招用;
3. 中止灵活就业;
4. 未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5. 未按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
6. 已享受补贴满36个月;
7. 已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
(二)申报要求
1. 申请人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完整;
2. 各社区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3. 县人社局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行为将追回补贴资金并依法处理。
五、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就业股:0934-7126236
东街社区:0934-7126455
西街社区:0934-7132386
南街社区:0934-5900725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镇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