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本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依照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一次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本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依照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一次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庄七转伴生气处理装置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庆阳同欣恒泰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约24164m2,新建规模为5×10000Nm3/d石油伴生气回收装置一套(主要设备为原料气增压计量、原料气主冷压缩机组撬、冷箱设备组撬、原料气干燥脱水组撬、原料气MDEA脱酸组撬、浸硫活性炭脱汞,混烃、LNG储罐,密闭装车鹤管)及辅助生产设备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庆阳同欣恒泰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岐黄大道32号岐黄大厦906
联系人:戴总
联系方式:181619755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陕西德环和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等驾坡街道南三环辅路荣泽公馆2号楼3单元101室
联系电话:15209201726
环评单位电子邮箱:110960990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填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请您将公众意见表以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函的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庆阳同欣恒泰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