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有效破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鉴定难、费用高、周期长、程序复杂等难题,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有关决策部署,大力发扬主动推进、改革创新、率先突破的精神,广泛征集住建、自然资源、环保、环境监测、司法等相关领域专家,最终从申报的专家名单中,筛选出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领域专家14名,组建成立了庆阳市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专家库,进一步简化了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程序、缩短了办理时限,推动生态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为有效破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鉴定难、费用高、周期长、程序复杂等难题,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有关决策部署,大力发扬主动推进、改革创新、率先突破的精神,广泛征集住建、自然资源、环保、环境监测、司法等相关领域专家,最终从申报的专家名单中,筛选出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领域专家14名,组建成立了庆阳市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专家库,进一步简化了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程序、缩短了办理时限,推动生态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一是办案程序更加简化。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中“对损害事实简单、责任认定无争议、损害较小的案件,可以采用委托专家评估的方式,出具专家意见”有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对损害事实简单、责任认定无争议、损害较小的案件采用简易办案程序,将“机构鉴定”调整为“专家评估”,从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专家库随机抽取3名专家,对案件进行鉴定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专家评估意见拟定赔偿协议并组织开展磋商。
二是评估费用更加合理。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包括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为有效降低损害较小的案件的鉴定评估费用,市生态环境局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我市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面积大、石油资源开发历史遗留问题多以及环境风险隐患问题存量大的实际,研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邀请专家提供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方面的支出,有力解决第三方机构鉴定评估费用高等问题,也极大减轻当事人承担鉴定评估费用负担,有效破解了部分案件鉴定评估与损害赔偿费用倒挂、鉴定机构不足、案件办理周期长等难题。
三是磋商过程更加高效。赔偿磋商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的关键环节。在办案过程中,往往面临难以核定损害量、损害经济价值和修复治理工程费用等问题,但咨询第三方机构费用高,导致磋商条件不足、案件难以推进。专家库成立后,办案部门邀请专家参与案件磋商,专家根据实际情况,就损害量核定、损害经济价值和修复治理工程费用计算、修复技术规范和修复方式等问题进行专业解释,助力磋商过程更加高效,有力提高办案效率,逐步实现由“跨年办案”到“当月结案”。下一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将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优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减轻费用成本等关键环节,持续深化制度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索赔案例实践,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支撑。(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芮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