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购买纳入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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