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充分展现镇原工业的发展历程,共同回忆和铭记镇原工业艰苦奋进岁月,现面向广大群众尤其是以前和现在仍在从事工业经济发展的人员征集与镇原工业相关的老物件、老照片等,用于镇原县工业展示大厅布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充分展现镇原工业的发展历程,共同回忆和铭记镇原工业艰苦奋进岁月,现面向广大群众尤其是以前和现在仍在从事工业经济发展的人员征集与镇原工业相关的老物件、老照片等,用于镇原县工业展示大厅布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4年9月10日-9月20日。
二、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各单位(部门)及干部职工、群众、收藏爱好者、摄影爱好者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
三、征集内容
1.镇原工业发展各个时期(建国之前、建国之后到改革开放之前、1978年改革开放到十九大以前)具有代表性、重要意义的事件、产品等。
2.反映各个时期镇原工业生产的真实场景资料。
3.反映镇原工业发展的实物、纪念品、奖牌、奖章、奖状等。
4.记载镇原工业经济发展的文献资料、书籍、手稿、报纸、著作、日记、传记、文件、电报、会议记录、传单、影像、书信、题词等。
5.记录重要历史时刻、重要活动的老照片、纪念用品等。
6.其他具有历史价值、文化意义的反映工业发展的老物件。
四、征集方式
1.捐赠。本着自愿的原则鼓励无偿捐赠,展出时可以注明捐赠者。
2.有偿征集。征集成果一经采用,按照相关补偿办法给予相应补偿。
3.借展。实物由展览方负责保管使用(双方签订保管协议),所有权归物主。
4.复制。对于所有者不愿意捐赠或借展的实物资料,征得本人同意后进行复制。
5.翻拍。对于老照片等可以进行翻拍。
五、征集要求
1.此次征集实行无偿捐赠和有偿征集相结合,征集成果主要用于工业展示大厅布展,不涉及其它商业用途。
2.老照片需影像清晰,内容真实无涂改,原始照片或翻拍照片均可,尺寸不限,尽可能注明照片反映的内容、时间、地点、重要人物姓名及背景、拍摄者等简要情况。
3.实物资料应符合法律规定,创作类作品要求原创、版权清晰,提供者需对提交的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不得侵犯他人权益(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等)。如有侵权纠纷,后果由提供者承担。
4.提供借展物品原件的所有权为提供者所有,镇原县工信局拥有使用权。
5.提供者需提供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6.对于实物资料,在联系接洽后,可寄送或现场送交,也可电话联系上门征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浩全,13993474125(微信同号)
地址:镇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镇原县西街社区莲池路25号人防大厦三楼)。
镇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