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8月5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庆阳市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发布了《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和《中共庆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实施以来,庆阳市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情况;市发展改革改委分管负责同志发布了庆阳市持续打好绿色转型整体战等有关情况,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水保局分管负责同志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余翔主持。
8月5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庆阳市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发布了《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和《中共庆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实施以来,庆阳市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情况;市发展改革改委分管负责同志发布了庆阳市持续打好绿色转型整体战等有关情况,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水保局分管负责同志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余翔主持。
据通报,《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和《中共庆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实施以来,我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截止6月底,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08,同比改善8.1%。优良天气数152天,优良天气率83%,同比改善4.7%。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9%;细颗粒物(PM2.5)浓度32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等6项污染物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马莲河、蒲河、洪河、四郎河、葫芦河、支党河等流域23个国、省、市地表水考核断面剔除地质因素影响后全部达标,水质优良比例91.3%。开展监测的2个市级水源地、12个县级水源地和23个乡镇级“千吨万人”水源地水质剔除地质因素影响后全部达到地表水(地下水)Ⅲ类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可控,无受污染耕地。全市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和核与辐射安全事件。
甘肃日报、甘肃广播电视总台、甘肃经济日报、陇东报、庆阳广播电视台、掌中庆阳和视听庆阳等媒体记者应邀参加。